证据材料已发至tous@315online.com 编号:122042 【摘要】在4S店接受维修服务时被欺诈,为证实4S店欺诈向丰田公司索要标准数据,丰田公司无视消费者知情权而滥用告知,提供虚假标准,并利用其强势地位打击报复。涉及4S店维修服务欺诈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维权已有两年多,在此期间,70万的汽车一直被迫搁置在4S店,收集证据等资料行程近8千公里,维权直接开支近百万元,目前仍在艰难维权之中。 2008年,我购买了一辆日本原装进口丰田普拉多4.0(现在看来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之后一直正常保养,车况良好。2011年5月,车子无法启动,我请北京惠通四惠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4S店)派救援车进行临时充电并听从建议将车开往4S店充电。“噩梦”自此开始:4S店为非法牟利谎称电瓶已坏杜撰总部建议让我更换了电瓶;后为进一步非法牟利在没有进行详细检测和缺乏故障判断标准的情况下以汽车漏电为由,未经我同意强行擅拆了我的汽车并制造相关设备故障以达到让我掏钱更换设备的目的。 事发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采取了各种救济手段。没想到遭遇了种种阻力:1、4S店信口雌黄、颠倒黑白,屡改汽车漏电判断标准,为自己的恶意侵权行为和逃避侵权责任寻找“合法”理由;2、刻意逃避和减轻自己的侵权责任,肆意践踏消费者“息事宁人”的善意和解决问题的诚意,随意推翻双方已达成的协议;3、提供汽车的漏电检查标准和方法原本是日本丰田的应有义务,但丰田(中国)总部对消费者的诉求先是冰冷应对、消极履责、推卸责任,之后竟以一份答非所问、设有陷阱的《说明函》来杜撰虚假标准以达到包庇袒护4S店逃避侵权责任的目的;4、朝阳区消协不但不客观判断、公正调解,反而帮助4S店和丰田(中国)开脱责任;5、工商所也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对4S店和丰田(中国)的无理和狡辩充耳不闻、无所作为。2012年8月,我不得不将4S店告上法庭,现朝阳法院已结束庭审程序,等待判决(超期未决)。 2013年,我又将日本丰田告上法庭,法庭上,丰田仍不断推卸责任,在提供证据时不忘玩弄欺骗手法,刻意隐瞒寄生电流(暗电流)检测方法和判断标准或找到标准的方法;法庭外,丰田甚至利用其强势地位对我进行打击报复!我于2011年还购有一辆日本丰田生产的雷克萨斯越野车,车辆购买几天后就出现突然加速的故障,两年多来多次修理仍未能排除故障,自从我向丰田提起诉讼后,丰田的态度由原来的拖延变成否认故障的存在! 事发至今已两年有余,为了讨回公道,我几乎穷尽了所有救济手段,付出了大量时间、财力和精力。我组建了自己的维权团队,进行了大量调研,请教了许多律师、专家,至今历时两年多,维权付出的直接开支近百万元,间接损失更是无法计算。《消费日报》、《中国汽车报》、《汽车观察》等报刊杂志、消费日报网、人民网、光明网等网站以及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都对我的艰辛维权经历进行了深入的报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程度的关注,也取得了较为积极的反响。然而,随着诉讼活动的开展,丰田态度更加咄咄逼人,气焰也愈发嚣张,不惜采用虚假证据、打击报复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