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购买一辆长城C30轿车,该车于当年12月份出现变速箱冷车异响问题,多次找售后要求解决问题,售后均以这是正常现象为由拒绝检查。由于天气转暖后变速箱异响消失所以无法再进行索赔。后2012年冬再次出现同样问题,售后以同样理由拒绝检查。2013年冬再次出现问题,后经多方投诉,售后才肯给予检查,后确定为三四档同步器环由于设计缺陷导致间隙过大,售后要求拆修变速箱,由于这属于厂家设计问题消费者不应该为厂家错误买单,而且有很多网友拆修后问题依旧,故要求更换变速箱总成。售后却以只修不换为理由拒绝,同时他们以变速箱只保3年为要挟拖着我,由于马上就要出保,所以担心问题不能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