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月,我从熟人处购得一辆国产“重庆力帆”(车辆识别代号LCN64ED58B0000526)X60SUV,当时经甘肃省车辆管理所检测并过户,挂牌车号“甘AJK610”,使用期间未发生任何碰撞事故。2013年11月6日,我驾驶该车辆从榆中县去兰州,途经定远镇十字时,遇红灯减速准备停车时(当时车速为十公里每小时),车辆方向突然失去控制,急速向右跑偏,经调整方向减速停车,此时车辆已经偏离原车道3米,幸右方没有行人及车辆,未酿成较大行车事故。下车检查时,发现左后轮悬挂支架脱落,两后轮胎呈倒八字形,已经无法行走。 当时因为不知道具体情况,便就近找甘肃东兴汽车修理厂进行救援,当车辆在修理厂上支架吊起检查时发现:车辆左后轮用于定位轮胎的悬挂臂和底盘连接的U形卡槽脱落,卡槽上用于连接的八个对焊焊接点只有一个呈熔接形态,其余焊点均未熔接,成虚焊,导至卡槽脱落。这种状况令现场所有人感到震惊,几位具有多年维修经验的老修理工人都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严重的故障,是极为严重的质量缺陷。 经过多方联系,厂家在下午派来兰州经销部的一位工作人员,拍照取证后离开,至7日下午,致电要求我自行将车辆拖致4S店进行维修,并以该车为二手车为由,拒绝其他理赔。基于车辆出现的这种状况及4S店采用的处理方式,我本人完全无法接受。
1、此部件是在底盘成型前以对焊焊接成型,现在车辆骨架、蒙皮以经就位,已经无法进行对焊,若采取其他方法焊接,只能焊接部件的边缘,不能保证焊接质量,并且不能排除大梁变形或淬火钢化的可能,以留下新的事故隐患(非专业角度,仅供参翻考)。
2、经维修人员判断,该故障为出厂前就有的缺陷,而且厂家也发现了该故障,仅采取边缘补焊的办法进行简单处理,任由具有严重质量缺陷的车辆上市,对消费者及社会存在严重的生命、财产威胁,此种放任行为是为不可取。
3、厂家对如此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没有足够重视的态度,一味的推卸责任,蒙混过关,致消费者的生命如儿戏,是不可取。
4、我的这辆车出现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本人认为绝对不是个案,既然是流水线生产肯定还有其它车辆存在此隐患,若其它车辆在高速行驶中发生这种情况,那损失必将是非常惨痛的,作为一名消费者,我觉得有必要引起消费者、社会和厂家的足够重视。
5、“支持国货”,大家一直在倡导,但不能只要求消费者爱国,我认为国货当自强,必须要注重产品的生产、经销、服务保障、质量监督的方方面面,厂家、消费者、社会齐心合力,各尽其责才能使我们的民族工业中兴,而并不是一味迁就溺爱生产厂家。
6、该车其他部位有没有类似质量问题,我现在心有余悸,不敢拿自己和其他人的生命去冒险,再驾驶这种隐患车辆上路,是对自己、家人和社会的不负责任。
基于以上原因我提出以下要求: 1、赔偿此次事故造成的拖车、检测、停放等费用; 2、对该车进行更换或退赔; 3、督促厂家对该系列车实行召回检测; 4、就此质量事件进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