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5月29日购买福特福克斯2012款1.6三厢AT舒适版小汽车,质保期为三年或十万公里,先到者为准。我目前行驶里程一万八千公里。 我于2013年7月11日去4S店检查地盘时,发现在变速箱和发动机的连接处漏油,后4S的维修方案是更换油封,在4S更换油封的维修过程中,我过去看了,油确实是从变速箱漏出来的。更换油封后,开了1000km,回4S店检查,发现还有漏油,4S店把漏油部位清晰干净后,说继续观察一段时间,我再开了1200km,再次回4S店检查,还是漏油。确认更换油封后,还是继续漏油。说明更换油封,无法解决该车的漏油问题! 之后,我要求4S和厂家给我更换变速箱总成,4S和厂家给我的答复是还是继续更换油封。厂家的这种维修方案,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已经更换过一个油封,确认还是继续漏油,已经证明了无效的维修方案,为什么还要一再更换油封,难道是想拖着直到出质保期吗? 因此,我投诉长安福特,对于变速箱漏油的问题,没有提供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案,明知换油封无法解决漏油问题,还要继续换油封,对长安福特的这种推卸责任,无视消费者权益的做法表示强烈抗议,要求长安福特拿出切实可行的缺陷维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