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315工作人员,您好,我是2012年1月17日购买的五菱宏光汽车,大概在2013年2月7号左右,我的车出现车玻璃升降器问题,到4S店,值班人员告诉维修工人已放年假,2月16号上班。对于冬天玻璃升不上去,值班人员说:“到外面修一下。”我到外面简单修了一下(玻璃能升上去了),我大概是2月25号左右有到4S店,要求维修升降器。4S店已没有定期保养而拒修。因我当时忙,升降器在外面修的能用了,而不了了之。而我的车大概在2013年8月4号左右,出现了电子时钟和双闪失灵,到4S店,又以没有定期保养而拒修。8月6号打电话五菱客服,客服说:“没定期保养,不在保修范围”。我说:“我的车是发动机问题,你们可以拒修,可是现在是电路问题,我以前在你们4S店保养的时候,4S店也没保养我的电路啊。”而得到的客服的结果是:没有回答,直接挂单电话。当时我买车的时候是看着五菱的品牌去的,真没想到买车的时候,销售人员把客户当上帝。卖完车,就把客户当乞丐(爱搭理不搭理)。我现在真诚的希望315帮我维权:希望上汽五菱维修我的车,不要拿霸王条款来欺负消费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