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1日在唐山冀东丰田4S店订购一辆车,并且付了定金,订单上标注一周内提车。5月5日下午去提车时发现左前轮上方有7毫米左右的掉漆,发动机盖边缘有另一块掉漆(两个部位均掉漆严重,露出底漆)。4S店承认这辆车有问题,当我们要求他们再提一辆时,4S店称再换一辆的话我们要多交钱,这个价钱不卖,否则就让我们退订单,不卖了。我们表示不同意,因为当初订单上填写的单价清清楚楚,,要求我们多加钱我们并不认可,并且为了提车,一部分没到期的定期存款全部取出,损失了一部分利息。目的是买辆没有问题的车,而不是折腾一趟不买了。因此要求4S店免费更换同款无瑕疵新车,4S店不予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