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11月份韶关的吉利帝豪公司看上了一辆车,付了3000元购车款,后因个人原因没有要这辆车。发现签的合同协议上只有我单方的签名,并没有吉利公司的签名和盖章,我拿着这个合同去要求退还3000元购车款,他们不肯退,也不敢说这个合同是否有效。我很疑惑,若是这个合同有效,那只有我单方的签名并且也没有盖章,这是算有效吗;若是没效,那请问吉利公司难道给消费者的所谓合同就是形式的废纸一张吗。后来公司给我的不退款理由是,公司没有给顾客退款的先例。这根本就是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请有关部门解决。
我在去年11月份韶关的吉利帝豪公司看上了一辆车,付了3000元购车款,后因个人原因没有要这辆车。发现签的合同协议上只有我单方的签名,并没有吉利公司的签名和盖章,我拿着这个合同去要求退还3000元购车款,他们不肯退,也不敢说这个合同是否有效。我很疑惑,若是这个合同有效,那只有我单方的签名并且也没有盖章,这是算有效吗;若是没效,那请问吉利公司难道给消费者的所谓合同就是形式的废纸一张吗。后来公司给我的不退款理由是,公司没有给顾客退款的先例。这根本就是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请有关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