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粤A车于2013年2月19日在广西高速发生事故,报险后,保险在广西的代理推荐到梧州正达汽修修理,第二天我把车开到该修理厂,预计出定损单后约2天能修复好。广东的定损员于2月21日完成定损,但是修理厂不断要求追加更换新配件,要保险不断更改定损单。期间,我不断打修理厂的负责人,她都没有接电话,我只好不断催促广西的代理和广东的定损员,直到3月初我才能通过邮件和修理厂联系上,3月6日新的定损单出来后,修理厂听我说要把旧的配件拉回广东给保险确认,就说按照定损单的价格不能修理该车。我于是向定损员反映情况,定损员说按照该修理厂的二类资质定价完全合适,若该厂不愿修理,可到别的修理厂或4S店修理。我于是把情况告诉修理厂,修理厂说该车已完成前杠喷漆,要求给喷漆、拆装费540元,异地勘察费500元。由于我们都没有认可定损单,所以我答应只代给异地勘察费。修理厂于是就说车坏了,开不走了。我怕修理厂继续破坏车,就说若真是喷了漆、车能开且有发票的话,我可以给钱。3月9日,我去提车时才发现车根本就没有安装好,也没有喷漆,是见我来提车了,为了收钱才急急忙忙喷了一点,我人生地不熟,为了能把车开到4S店,只能交了喷漆、拆装费540元,异地勘察费500元。到4S店后才知道修理厂要求更换的空调压缩机(4000元左右)根本就不用换,但是前杠不能用要换掉。该厂存在欺骗、威胁、强制收费的情况,20多天了都不能帮我把车修好,我要求该厂退回喷漆、拆装费540元,异地勘察费(包含拆装)500元我可以代给,因为可以向保险报销,该厂的确也做了勘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