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方:深圳市大兴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投诉方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华南汽车交易中心A35号
被投诉方电话:0755-82122933
本人于2011年8月30日在深圳市大兴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得丰田牌TV7164CMD型号(花冠)车一台,发动机号E875403,价格为72000元(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车辆购置税为7200元(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并书面约定质量保修范围和年限.。
2013年2月20日晚8点30左右行驶在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村路段发生故障.当时行驶里程为7万公里左右,距购车时间一年6个月。2013年2月21日大兴一气丰田经销店拖车拖回,检查拆卸结果是:发动机第三根连杆断裂,打破发动机机壳,导致发动机直接报废。
现本人要求无偿更换新发动机.但是在与商家协商未果,只能选择投诉。投诉商家不本着为顾客服务,不为顾客利益考虑,仗着霸王条款,刻意刁难,态度恶劣,颠倒是非黑白。
本人现投诉要求:商家无条件赔偿与维修,更换全新发动机,承担所有维修费用,让顾客满意为止,并为商家所做出的恶劣行为当面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