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在2013/1月中旬在南通钧贺铃木4s店购买2013款手豪奥拓一台,保养手册写到“汽车从出售之日起2个月内或累计行驶2000+-500公里内(2个条件均不能超出)进行首次走合保养”。2月23日铃木4s就发信息提醒“尊敬的车主您好:钧贺铃木4s店提醒您,您的爱车在3月需做首次保养,请务必在购车之日起2个月内进店,逾期需自费处理,服务热线809801**”。 老婆买奥拓就是纯粹代步工具,在小地方上下班开开,正常一个月下来不过两三百公里,4s店用霸王条款强行要求顾客提前首保和二保,期望通过贵网站解决霸王条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