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12月底在邢台市和信比亚迪4s店购买比亚迪s6车型一辆,并在其店内按时保养并维修,在2013年1月发现发动机缸盖漏油,油底壳漏油,半轴油封漏油,后4s店更换其配件,在1月底时进行了第三次保养,更换机油,机油滤芯,汽油滤芯,和齿轮油。
在今年2月13日晚八点将车停在东关菜市场内,后去输液,10输完液返回并从车里拿了水杯回家,后在14日凌晨2点半,市场内的老大爷听到有啪啪的声音,出门查看,发现车已着火,后报警119来灭火,后消防大队调查,老大爷描述,发现时,发动机舱内已经燃起大火,报警后再等到消防队时,火已经烧到驾驶室内,后来消防队来到,并进行了灭火。后报警,刑警队没有在现场发现有纵火痕迹。现在还没有出书面结论,我通知了保险公司,本人车辆是强制险。也通知了4s店,4s电人员来到现场拍照,说是初八后上班来检查起火原因。
本人认为车辆自身有原因,起火点在发动机舱内部。人为不会烧成这样。要求比亚迪公司赔偿同型号车辆一部,及经济损失,车内有黑莓手机一部,MP3一个,及运动鞋2双,和苹果一箱等等,车辆装饰,和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及上牌费用等等。还有旁边的车辆维修费用,以及市场内宣传栏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