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7日晚七点,我下班开车到家(行程约2公里),下车扣突然发现车头冒烟 ,继而有明火,我马上拿灭火器救火,整个过程约有两分钟,火即被现场扑灭,但车头已烧完,我也报了119,火警赶到现场,证明车子系自燃。该车子系现代悦动1.6排量,2010年11月于北京京现荣华知春路店购买,行驶里程为两万三千公里,保养情况较优,全部保养系在现代4S店做的,且车子未进行过任何改装,第二天我打了4S店电话,说明情况,4S店的人来了,说雾灯是假的,然后就把雾灯拿走了。当时无语,弄了半天原厂车上装了个假雾灯啊。如果这个4S店的人说的是真的话,那北京现代就是加害给付,因其安装假雾灯,导致购买人财产损失,属加害给付,应赔偿购买人全部损失。如果这个4S店的人说的是假话,那就说明北京现代从生产到销售都是在骗人。车子出了质量问题,不但不查找问题的真正原因,以便解决问题,反而百般狡辩,不但不赔偿购买人的经济损失,反而倒打一耙。真是集天下奸商之丑恶嘴脸于一身。我要不停的投诉,直至北京现代出面给出一个说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