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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

2012-04-24 17:39:46    北京市    李女士    点击:

我于2012年4月3日上午10:37分,从佳吉快运海淀区闵庄办(海淀区闵庄办)办理了托运,运单号为025625331,托运的是橄榄油。 货物详细装箱如下:每瓶50ML,12瓶为一个小包装盒,每箱12小包装盒,合计432瓶,共计3箱,当时包装完好外包装为五层瓦楞纸标准包装托运箱,经过托运公司人员查验后接收了货物,并对货物进行了加保,开具了货物运单,有原始(货物运单)。 我们的货物价值零售每瓶为15元,共计432瓶,合计人民币6480元,运输托运时办理了4000元的保险。 随后本人每天都在电脑上佳吉货运网站上面跟踪货物的运程,有从电脑记录上面下载的货物运程详细记录数据,货物运程记录显示此批货物经过了3次中转最后到达河南濮阳,显示日期为2012年4月9日14:53:32秒卸车,随后濮阳货运方面通知了我的客户可以提货。 当我的客户到达货运单位看到的货物已经是面目全非了,3箱货物36小盒能够可以接受的只有9盒(108瓶)其他全部被损坏,破损,客户当时就拒绝了提货,随后与我进行了联系,我们这面立刻与货运公司方面联系,佳吉快运海淀区闵庄办(海淀区闵庄办),得到的答复是“保丢不保损失”,随后我又与佳吉货运公司上海总部进行联系,客服当时态度很好,叫我准备,(货运单,索赔申请,装箱详细数量,货物发票)复印件,转交到佳吉快运海淀区闵庄办(海淀区闵庄办),这里我们按照佳吉快运总部说的都做了,两天后再次与佳吉快运总部联系客服说“没有接到此事任何消息”,第三天再次与客服联系,回答为,“这个事情知道了,你就找北京分公司联系吧”,经过与北京分公司联系回答是(你找你的发货点联系,我们不负责赔偿),不管如何至今佳吉快运公司没有任何人与我们进行联系磋商如何处理此事。 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输行业也有着很详细的规定,在承运人承运了托运人的货物后就要做到应有的责任,要保证对托运人的货物做到安全完好送达到目的地,希望这条法规能够给我们消费者起到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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