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月19日租赁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伊兰特悦动汽车一部, 于2012年1月21日在湖南娄底高速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雪天路滑,车辆撞上了高速公路水泥护栏,经拖车拖到娄底市娄星区阳光汽车维修服务站进行维修,更换了很多配件,具体清单保险公司已经给了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车辆于2012年2月5日归还,有车辆租赁交接单,当时租赁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经验过车,所以才会同意接收车辆。 保险公司也早已将所有保险赔付款打入了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账户,但是已经过了2个月,保险公司没有将保险赔付款转给我。 对方说车辆经过维修,但是有些地方维修的不到位,但是离我还车已经过了10多天,如果对方说车辆没有修好,应该在我还车的那天,即2月5日就要检查清楚,而不是事后单方面说车有问题,对方一直要我去找修理厂索取维修清单,但是事实上保险公司早已将清单给了租车公司。 我一个承租人,对于修车是外行,我并不清楚修理厂是如何维修的,租车公司以车辆没有完全修复找借口,完全没有将保险赔付款打入我的账号,这个是无法容忍的,请315的办事人员详细查明此案,非常感激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