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月31日在江西宝达购买斯柯达晶锐手动档小车,2月13日发现主驾驶位漏水,经4S店检查原因为前挡风窗出厂未密封严实,造成积水,积水使整个仪表台下总线束及保险盒被浸湿,经过初步维修,把挡风玻璃暂时密封,可关于总线及保险盒被浸湿所造成的安全隐患,必须更换总线束及保险盒,就意味着要把整车重新拆装,我认为这样不仅使整车电子系统留下隐患,而且影响汽车的整体性,因此不同意厂家方案,要求更换新车,先后多次与上海大众售后联系,至今未果。我认为,车买来一个多月,行驶不到3000公里,居然因为厂家非技术原因,而是生产疏忽使得车辆质量问题不过关,造成我的损失,且不说之前让我带着安全隐患行驶,我认为厂家理因坦然承担责任,不应回避问题甚至推诿拖拉,应及时给我更换新车,却一直不处理!从另一面来看,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省吃俭用买辆新车,却因为生产厂商生产的质量问题不过关,不仅付出高额的金钱代价,更是让人民生命安全走钢丝!是生产厂商的责任,却要消费者买单,如果不引起重视,厂家会将生产安全问题不顾,造成恶性循环,影响国家安定和谐!而现在全国两会召开正是为了把国家建设的更和谐美好,人民生活的能够更安全更幸福!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关注此事,在“315”来临之际帮助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我在此呼吁能加快出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让汽车“三包”捍卫消费者权益,快速解决消费者诉求,不要让消费者到处苦诉无门,只能通过网上舆论给厂家施压,却给国家形象造成损害,应该通过立法,让汽车生产商重视汽车产品出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