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6日,本人通过他人(张建林)付款208800元购得上海大众产新帕萨特1.8T自动档轿车一辆,2月7日下午提车,2月8日上午刷车时发现该车有返修痕迹(焊接点),当即与其公司取得联系,2月11日前到其公司交涉,贵司张姓和陈姓负责人均确认该车系返修车,同意换一台新车并给予1万元补偿,由于本人没有同意,其公司便以付款人系张建林为借口,拒绝与本人再次协商,至今没有出具发票,本人因此蒙受巨大损失,且损失日趋扩大
2012年2月6日,本人通过他人(张建林)付款208800元购得上海大众产新帕萨特1.8T自动档轿车一辆,2月7日下午提车,2月8日上午刷车时发现该车有返修痕迹(焊接点),当即与其公司取得联系,2月11日前到其公司交涉,贵司张姓和陈姓负责人均确认该车系返修车,同意换一台新车并给予1万元补偿,由于本人没有同意,其公司便以付款人系张建林为借口,拒绝与本人再次协商,至今没有出具发票,本人因此蒙受巨大损失,且损失日趋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