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我在河南省郑州市郑州之星奔驰4s店买了一辆奔驰c180的车,当时是销售员樊荣接待的,她让我在郑州之星刷完卡242000元,又非让我买保险,我说我回到南阳当地再买,他拿出一份声明让我签字,声明是如果不在4s店买保险,出了事故4S店概不负责,我想买了算了,又刷了9475元,买了保险。 可以提车了,她又说车不在郑州之星,在郑州利星,我们又跑到利星,天已经完全黑了,利星的人把车提出来放在门口,我一检查,右倒车镜烂了一小块,车身有两处檫伤,明显就是一台样车,我让她给我写了一个便条,可以提车也可以退车,我就离开了,后经过销售经理我要退车,时至今日,款没有退给我,保险倒是退了,还扣了我600多元,我想你4S店骗我在先,现在还要扣我保险,天下还有理没有了?郑州之星开店理念就是这样的吗?能骗就骗,不能骗就扣你钱,反正你买不买,只要到我店里,我就坑你钱。 强烈要求郑州之星还我的保险钱和退我的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