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5月14日在深圳市大兴宝力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经济型轿车,雪佛兰 新赛欧 1.4排量,手自一体车 在使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经常出跳空档现象,反应到大兴,每次保养的时候,都只是做了一下升级,并未详细检查,在此期间大小问题总是不断,如司机位的车窗不能打开,每次使用总会跳空档(变速箱有问题),无奈,只有继续开病车上路。 跑到7000多公里时,就在2011.12.3,行驶过程又跳空档了,但是这次怎么样都不能挂不档,彻底跑不动了,4S店很不情愿叫拖车过来,把车拖回去修,几天之后说,车修好了,把车提回来。 可是一个月不到,也就是12月29日晚,突然车就怎么都打不着火了,没办法又给4S(大兴雪佛兰)店打电话,晚上十一点左右,他们的人员了,反复搞来搞去,还是打不着火,没办法,说是,第二天让人来把车拖回去再修。我们已经忍无可忍了。这样的车,怎么能卖给消费者呢,如此巨大安全隐患的车,怎么能出售呢,当广大消费的生命是儿戏吗? 最可恶的在后,这次车修了好几天没有任何反应,一再催促之下,说可以在元月5日可以提车,再三确认之后,我们的人去提车,可是车在半路上就坏了,又打不着火了。我就想问问大兴雪佛这个车是怎么个修法的?有这样做服务的吗?我们期间一直跟大兴雪佛兰和上海通用求要,要么换车,要么退货,保修一次给我解决,但大兴雪佛兰和上海通用客服拒绝了两个要求,后一个也能保证,而且维处只在二年质保期内维修,并且不能保证能一次修好,过了质保期一切都由车主负责,如此敷衍、恶劣态度,我断不接受。 (1) 这是新车,只开一两千公里就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就要拆解变速箱、发动机维修,这属于大修,对新车就大修这是致命的,首先新车返修车价就大大掉价,那车主的损失谁来承担?这是车本身的质量问题 (2)变速箱给4S拆开再组装肯定没有原厂组装那么好,拆装对车辆有一定的影响,完全可能越修越漏,甚至旧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出现。而且据众多车友反 映,新赛欧很多车都是越修,问题越多。而通用和4S站只负责质保期内维修,并且不能保证能一次修好。 (3)作为消费者买车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省心,如果面对的是存在质量问题的累赘车,消费者的保障从何而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下述产品应予召回: (一)经检验机构检验安全性能存在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技术法规和国家标准的; (二)因设计、制造上的缺陷已给车主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三)虽未造成车主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但经检测、实验和论证,在特定条件下缺陷仍可能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因此,我强烈要求上海通用公司及其4S店: (1) 对于无法启动(打不着火)和跳空档给出彻底的一次性的解决方案,要求给我的新车更换新的变速箱总成。延长车辆质保期二年。 (2) 保证修好后3年内绝不再出现无法启动和打不着火的情况,否则请退换车,或按最后一次维修期顺延二年质保期。 (3) 赔偿因返修车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维修时各种油、液更换等),赔偿由此造成的车主经济损失。 最后,希望通用和4S能站在消费者角度,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