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号在山东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北京现代瑞纳2010款1.4 GS MT 一辆(车架号:LBERCACB4BX078418;发动机号:BB599517),提车以后未进行任何改装,购车18天后的5月29日中午1点左右汽车突然发生自燃,汽车已经静止停放近30个小时,车辆累计行驶仅仅100余公里,自燃的第一时间内通知消防,4S店及110,当时火势很大,消防赶到进行灭火后汽车已经烧毁,110现场勘察排除外界因素,系汽车本身原因自燃。4S店相关人员也就整个灭火过程及110现场勘查过程进行了亲眼目睹。事故发生后,北京现代厂家一直没有积极出面,还在一味的推卸责任,根据提供的照片说不是汽车本身质量问题,要求我们做第三方技术鉴定,无奈之下的第三天进行第三方技术鉴定,在4S店的见证下取证并于20天后鉴定报告出来,排除外来火源,排除人为放火等因素,起火点系车辆本身仪表盘位置。 事情发生后,厂家及4S店一再要求不要媒体曝光,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4S店也多次表示,我们也是太轻信他们,一直等了3个月还不解决,后来干脆说是外来火源所致,不认可权威消防出具的火灾认定书,要求我们复核,明显是推脱责任的表现,北京现代如此大的一个企业,根本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消费者也是弱势群体的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帮助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