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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柳工35TF型吊车有严重质量问题

2011-05-16 15:20:26    安徽省    杨先生    点击:

我叫杨建军,是巢湖市和县建军吊装厂厂长。于2010年4月7号在合肥先索公司购买一台安徽柳工产的35TF型吊车。购回后4月9号准备作业,发现左前轮轮毂裂成两半,随即;联系了经销商。经销商说“我只管卖车,不管售后服务。”他帮我联系了生产厂家,我打电话联系后,于4月11号晚上来我处更换了已坏轮毂。所有拆装都是我们自己工人操作的。紧接着该车机械质量的故障频频出现: 1.车购回至今,下车空调一直不能使用。 2.空调泵(上车液压泵)已更换3只 3.支腿盘钢丝绳已更换7根 4.传动轴过桥在行驶途中散成两半(我自行购买已更换) 5.传动轴在我方一次准备外出作业时,刚起步就断成两截(我自行购买已更换) 6.在车辆购回后行驶不足3000公里时,出现离合器压板和离合器片全部打碎(我自行购买已更换) 7.变速箱取力器自车购回后一直渗油,至今如此。 8.2011年1月一次该车准备外出作业,出现了差速器打碎。后由厂方和我共同联系由重庆空运,我自行去南京机场接货,自行维修。 9.该车自购回至今,整车在行驶中急踩刹车,车身抖动非常厉害。 10.新车购回后上牌,审车交警试车全车无刹车,差点酿成恶性事故。 11.该车投放市场后,整车的零部件市场难以购到。如:后尾灯,离合器压板,离合器片在等在南京汽配市场都很难购到。 在此车购回这一年中,此车没有连续工作过三天不出故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和经销商交涉,经销商于2010年10月将该车开回厂家全面检修十多天,检修后不见效果。后在同年11月份。柳工服务部来人维修时,我将对方开来一小车扣住,让对方请领导过来商谈。后由和县历阳派出所调解,双方都有询问笔录存档可查。我一次又一次交涉无果,眼见三保一年期限将至,我于2011年2月打算自行将该车开至生产厂家。对方得知我的意图后,安排两位中层领导和我商谈(厂方,售后服务,经销商在坐)达成协议,由厂方派人将车开到厂家全面彻底检修。并赔偿此车损失费,误工费。口头约定维修时间为10--15天,最后维修时间为22天。更为不能使我接受的是在通知我去接车时仍然原故障没有排除,在我严重交涉后连夜抢修打发我提车。最为使我不能接受的是该车接回后。2011年4月20号出现水平支腿油管架断裂。2011年4月21日在外作业时出现了更大故障,大臂伸到20米时,只能伸不能缩,在我方的配合之下,厂家来人把大臂全部拆卸进行维修。 对于这样的产品投放市场,我认为确实坑害了百姓。我是一个受过百般磨难的人怎能承受得起。在该车自购回后厂家来我处修理不下40次。他们售出的产品各个部位出现故障都让我们和配件方联系,如:差速器让我和重庆联系,取力器让我和长春联系,空调让我和北京联系等等。我真的很无奈。恳亲柳工集团,经销商为我们这些小薇客户切身处地想一想,你们这样的产品能不能投放市场!?一年来我因为这台吊车所造成的损失大概有七八十万!现在我强烈要求退车,换车,还老百姓一个不为苛刻的公道! 此事安徽《皖江晚报》4月30日以《107万买来的烦恼》为题进行了报道,但厂家没有任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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