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福开了三年,可能是“中奖”了,几乎是月月在修。前两天早晨上班,开门时只听咔的一声,开锁的内拉手再拉就没有反应了。后去廊坊联福4S店,他们问我外面的金属件有没有损坏,说金属件损坏属于人为破坏,不予保修,我说没有损坏(车是自己家的,谁也不会那么大力量拉车门,拉手肯定没坏),他们说要检查内件,于是我把车停4S店,后来他们打电话告诉我说里面一个塑料件坏了,要262元,且塑料件损坏不保修。我很生气,就给长安福特打电话,问他们怎么处理,他们告诉我公司有规定,具体处理情况4S店根据情况自己定。 作为一个消费者,我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很大的侵犯。 金属件不给保修,塑料件不给保修,那一个门拉手系统还有什么,难道你们只管给把手补点漆吗。敢问长安福特在你们的门拉手保修原则下有没有质保期内的顾客,哪怕是一位,能成功的在你们那通过质保渠道维修那个拉手。我们又不是傻子,别说因为塑料件是人为损坏的就不给保修,是不是人为损坏的如果是你说了算,那岂不是没有有质量问题的零件了。顾客不是傻子,也没有时间跟你们无理取闹,但也不是好欺负的,你们中间很多人都有车,你们去问问其他品牌的车,换门把手是怎么定损的,有没有你们那么多废话,哪怕是几万的国产车,也会利利索索的给换或维修。 你们由于工作性质原因,跟广大福特用户消费者一部分的利益是对立的,但是在生活中你们也是消费者,换做门拉手坏的是你们自己,你觉得应不应该赔,如果正常使用造成损坏的东西你们都拒保,那你们认为什么才是保修呢。 为方便大家理解我气愤的心情,顺便说说我的车的修理历史:我的车油浮子换了两个(共用了三个),他们解释说我平时加的油可能不太好(我只加中石油中石化的油)。 我的车因为漏防冻液修了15次,其中有9次是换件,4S店有记载,每次他们都找到不同的漏点,于是跟防冻液系统有关的零件也换了个遍。倒数第二次在北京中进万国查了一天,他们实在没有办法了,于是经长安福特协商我进行了最后一次维修,在廊坊联福,他们果然又找到了新的漏点(以前换过的皮管)。说是最后一次,是因为我的车明天就过保了,厂家竟然不同意给我的防冻液系统一个观察期(其实他们一直都没有真正修好过,虽然一直努力在修,只是现在可以借过保脱身了),今天(过质保的前一天,长安福特给我打电话说4S店反映说我的车5保及以后的保养没有在4S店做,4S店不清楚我的车的具体保养情况,且就算是我在4s店保养,他们也只负责我的车在质保期内没问题)这是第二件大事。 从新车开始,空调压缩机冷启动的声音就可以媲美追尾的撞击声,一直拖了两年半4S店都说找不到问题或解决方法,说没有碰到过类似情况。这件事加上漏防冻液的事,让我非常生气,直接跟他们说“在百度上搜索一下福克斯空调异响,结果都快比“艳照门”搜索结果多了,全中国的用户都知道你们的车有这个问题,都知道该换干燥瓶抽真空来解决,难道就你们造车买车和修车的不知道”,结果长安福特回复并没有4s店向他们反映这个问题,网上的结果不能说明他们的车有问题。于是我的问题再次没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