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0日晚上8点左右,本人驾驶牌号为冀jdm321比亚迪F3汽车自任丘津保路口自东向西正常行驶驶,与一辆自西向东的救护车正面相撞。造成人员严重受伤车辆严重受损事故。事故发生时此车被动安全保护装置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车上两个安全气囊均未打开。买车时销售商承诺此车安全性能好,装有双气囊,遇到撞击铰链式发动机自动脱落下沉形成吸能区,可以保护驾乘人员。出于安全性能,选择了这款车.没想到的是关键时刻没管用。事后找当地4S店他们让我带他们去看车,看到车后他们说车撞成这样气囊应该出,拍了几张相片就走了,说是去给厂家传过去。都快一个月了也没给个说法,我们又找到了当地4S店那的经理说;这样的事情多了厂家都是不理睬,就是打官司也没用,他说厂家有法律顾问 就是打官司也打不赢。我媳妇现在蛛网膜下腔出血 现在还在医院住院 牙齿也掉了4个 10颗牙齿松动.我本人头部受伤缝了20多针。我同学 脑挫裂伤短暂性失忆。希望我的言论能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