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在河南驻马店市购得通用雪佛兰克鲁兹1.6SEMT汽车,购价11.99万元,不到1年的时间,由于汽车在行车过程中噪音过大,开车到驻马店通用销售新希望店进行咨询,被告知原因为汽车排气管腐烂导致,需更换排气管,同时被告知该问题原因为购车之后长期怠速行驶,没有跑过高速,排气管内水汽无法排除,从而导致积水腐烂,该问题为用户问题,厂家不予理赔。但因本人就住在普通地级城市,购车主要用于日常上下班,在城市里道路状况不是很好,车多人多,且为新手上路,本着“安全第一”的行车道理,自然不可能长期高速行驶,由于新希望维修店给出的理由不充分,后拨打通用厂家客服电话反映该问题,经过协商,最终厂家对排气管进行了理赔,维修店在9月20日左右对排气管进行更换,期间汽车经常在该店停放。更换排气管的同时在该店进行二次保养,在更换过程中本人发现发动机处有异响,询问该店维修人员,被告机油变质,更换机油后异响会逐渐消失,遂听从维修人员建议,更换机油后继续行驶2个星期,发现异响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大。又开车到新希望店检查,反馈厂家的结果是由于机油变质使发动机下底座间隙变大导致,需要更换底座,然后订货更换,之后还是没有解决噪音问题,多次开车到该店解决该问题,最终该店经理说已上报厂家,反馈是因为机油变质使发动机部分零件过度磨损的导致,原因为没有经常使用车辆导致机油变质,由于本人不认同该说法,后找到本地报社记者去该店交涉,又被告知原因可能为日常加油质量有问题,该说法本人同样不能认同,本人购车之后一直在本单位签约的正规石化加油站加油,不可能是油质的问题。经协商,该店经理说汽车本身除了噪音大,并不影响使用,建议暂时使用,同时会对本车的问题对通用公司再次进行上报要求理赔。之后拨打通用800客服反映该问题,但均被告知需要找当地维修店进行处理,遂多次拨打新希望店服务电话以及上门询问理赔结果,结果一直是“等”。直到2011年1月,被告知厂家将派工程师到现场对该车进行检查,但由于马上过年,需年后才能到。过年之后,又被告知厂家不再派工程师到现场,并说厂家理赔部门没有权限对本车的问题进行理赔。从2010年8月问题出现一直到目前2011年3月,半年的时间,汽车多次被该维修店召回进行检查,少则两三天,多则两三个星期,严重影响了本人的日常生活,并且目前本车在行车过程中又经常出现发动机爆响的问题。驻马店通用新希望店向上海通用公司河南总经销提交善意理赔后,反馈为没有及时保养造成的问题,不予理赔。但一则,在首保后咨询通用维修店人员被告知二次保养为5000公里后(未提示有时间限制),二则,在通用公司出具的雪佛兰克鲁兹保养及保修手册中在22页列举在恶劣条件下行车的保养维护点,其中更换发动机机油和机油滤清器为每5000公里更换,也没有提到时间限制。而本车首保与二保之间行车公里数为4300公里。 马上本车的质保期限就到了,厂家对待汽车售后问题一直持着“拖”的态度,严重损害了用户的利益,购车一年不到就出现问题,且用户要求现场鉴定厂家却已这样那样的借口不经鉴定就直接拒绝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