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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对所售产品售后极差导致使用者造成巨大损失

2010-12-12 17:56:10    安徽省    方先生    点击:

本人有一辆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江淮鼎力160货车,于2010年11月19日,因变速箱损坏停放在路边(车厢有货),当日联系江淮淮北维修站维修,并拆下变速箱拉至维修站,经检查有几处配件损坏,并当日至电江淮专用汽车公司要求发来配件。直至12月3日才发来配件,共15天,江淮公司及其淮北办事处人员,一而再,再而三的推托,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予发来配件。期间本人曾二次分别投诉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和安徽省质监局,经督促才发来的配件。导致本人15天无法营运车辆,本人车辆每天净利润在800--1000元以上,加上每天看护车辆,来回打车,驾驶员工资等费用,至少损失15000元以上。前几天,安徽省质监局回复本人,说质监局只能质量监督,无法协调赔偿一事。请帮忙依法给予协调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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