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12月份在北京“京都奥杰”4S购买雪铁龙新爱丽舍手动科技型,刚3000公里变速箱出现“呼噜呼噜”的异响,经4S店检测为变速箱问题,不能维修,只能更换变速箱。可4S把更换变速箱的申请递交到东风雪铁龙总部时,总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申请退回。理由是:证据不充足,需要发动机场录音证明。无奈又去了次4S录音,路完之后4S又在第一时间将文件上传给总部,这回总部以石沉大海,销声匿迹之势没了下文!前后两种态度着实体现了“与时俱进,一事两制”的工作作风。我的车刚开了3000公里就出现如此大的安全隐患问题,这是你雪铁龙能逃避的吗?!有问题就要正视,这才是一个国际车企应有的气质!向你们这种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以及售后服务以后谁还敢买你们的车呢? 我的要求很简单:车必修给我修好,而且是必须更换变速箱!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毕竟为这事请假去了好几次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