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商业生态 “好评返现”违法
2022-11-22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次
经常网购的你有没有留意到这样一个现象:收到快递、打开包裹,“好评返现卡”首先出现在眼前。有网友调侃说:“双十一”过后的经济来源,就是翻翻快递盒里的好评返现。
表面上看起来,买家写几句话就能获利,降低购买成本,商家也能以回馈消费者的名义,扩大销量,提高知名度,这不是“双赢”吗?然而你不知道的是,“好评返现”“晒图返现”……都是违法行为。
“好评返现”违法 有商家被处罚
在消费之前,很多人都会参考他人留下的评论。而这些花钱刷出来的虚假好评和销量,无疑对消费者构成了极大的误导,也破坏了商业生态。
2021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扬州一公司因宣称“好评返现”虚构好评,被处以罚款1.5万元。
通报称,2021年12月29日,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扬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正往商品包装盒内放入“好评返现”卡片。卡片上印有“全五星美评+晒图或视频+收藏我公司店铺,截图发给在线客服领取1元,小额打款”等内容,涉事宣传卡片共计3700张。至案发时,当事人在网上购买了10000张“小额打款1元”卡,已经发出6300张卡片,共返现3160笔。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2022年6月23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要求当事人将公司里所有未发出的快递里的好评返现卡剔除,与剩余库存一并销毁,并删除相关诱导性评论。
刷单“公司化” 计件发工资
记者了解到,除“好评返现”外,网络上还活跃着公司化操作的“刷单集团”和“刷手”,专门替商家制造虚假交易记录和虚假好评,误导欺骗消费者。
只要在网上输入关键词“刷单”,可以找到大量的刷单攻略,甚至一些刷单集团大张旗鼓地邀请网店和刷手双方进入微信群或是QQ群,一对一地提供服务。大量刷手在刷单集团的组织下,为网店提供成千上万的虚假交易记录和评价,蒙骗消费者。
网店通过刷单虚构交易,提升刷单商品在电商平台的销量和好评率,从而达到在同类商品中排名靠前的效果,误导消费者。
刷出来好评 顾客受欺骗
消费者苏女士为了给家里买一个餐边柜,她费了好几个小时在网上不断研究比对,最后发现了一款销量特别高,评价超级好的对应产品。看着一个个赞美其材质考究、做工精良的好评,看着其上万次的高销售记录,她毫不犹豫地下单支付了1500多元买下商品。
然而到货后的商品让她大吃一惊:刚拉开左边抽屉,抽屉把手掉下来了。又拉开右边柜门,结果整个柜门都掉下来了,而且还有一股刺鼻的气味……整个商品的粗制滥造让她无论如何也和商品“做工精良”、“材质考究”的评价联系不起来。
苏女士当即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却遭遇了卖家的各种推诿耍赖,卖家还断然拒绝承担三四百元的退货运费,表示苏女士实在要退货就自己付运费。苏女士只好求助于电商平台客服,平台经过半个多月的仲裁才终于认定卖家负全责……
经过如此一番折腾后的苏女士感觉心力交瘁,她坦言自己现在都不太敢相信电商平台的交易量记录和评价了。“感觉被骗了,信任感降低了很多,网购的欲望也减少了很多。”苏女士现在说起都很气愤。
而记者发现,和苏女士一样对于网购信任感减少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刷好评”挣来的只是“一锤子买卖”,无法赢得回头客,长远来看,最终“刷掉”的必然是自己的信用和“钱途”。
刷单现象 伤害行业
商家通过“小恩小惠”等不正当方式获取好评,既损害了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又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而电商平台作为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纽带,应承担起更大的责任。面对“好评返现”,平台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接到商家不正当索要用户好评线索时,应采取制止甚至处罚措施。
“好评返现”行为本质上属于自欺欺人,最受伤的是广大消费者,必须严格依法治理。监管部门应联合行业协会,不定期组织对有关商家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存在“好评返现”问题且拒不整改的店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消费者也应坚定拒绝小利诱惑,重视信用评价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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