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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四川平昌县开展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查

2020-12-29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当前“春雷行动2021”执法行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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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重点强调,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认真落实辖区监管责任,督促经营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工作中,该局执法人员持续加强常态化下疫情防控用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包括县疾控中心、县和乡镇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等)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产品注册证,产品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资质,采购发票,购进、使用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抽验不合格产品、监督检查缺陷多的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行为。

  工作中强调:一是高度重视。在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春雷行动2021”执法行动,针对日常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管责任人员、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二是严格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查处,该立案的要立案,该曝光的要曝光,该移交的要移交,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确保常态化下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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