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质量万里行 雷玄
近日,有消费者向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称:她通过某电子商务平台“A9团队”和微店“FoxMing小咪狐总代店”购买了具有减肥功能的保健食品“小咪狐修身胶囊(共轭亚油酸绿茶肉碱软胶囊)”,生产厂家为“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服用几次后身体出现了口干、头晕、失眠等症状,经检测发现,该产品添加了一款违禁添加剂——“西布曲明”。
该款产品的原料备案信息显示为:绿茶提取物(60%茶多酚)、左旋肉碱、共轭亚油酸、明胶、甘油、叶绿素铜钠盐、棕氧化铁、二氧化钛、饮用水,保健功能为:减肥。批准文号有效期为2018年11月27日。
为了放心安全服用,消费者在购买的产品中随机抽样一瓶(45g/瓶,750mg/粒*60粒)送到具有国家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中显示含有“西布曲明”。
资料显示,西布曲明(Sibutramine)为白色结晶性粉末,主要用于肥胖症的治疗。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它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的副作用,含西布曲明药品属处方药,应凭处方购买;西布曲明也是明令禁止添加和使用的药物。
“西布曲明”本身就是一种减肥药,该减肥药因有巨大的副作用,对人体有较大伤害,2010年时国家已叫停其生产。可是,仍有一些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巧妙地将其添加进食品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5月4日,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消费者称发现问题后,他向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反馈,该公司对接的工作人员否认该款产品是自己生产,称“这个是假冒产品,我们公司也在进行产品打假”。随后,消费者接到自称为“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的工作人员来电,“经过核实,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是假冒我们公司的产品”。
“企查查”信息显示: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问题多发,累计罚款超600万元。2016年,安徽全康药业公司委托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源生堂牌海狗人参丸”被当地市场监管局检测出“西地拉非”、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产品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标准、西洋参淫羊藿枸杞子提取物马鹿茸软胶囊的配料记录与原料出库单领料单等内容不一致、蛋白粉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9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中,百合生物名列其中。除了质量问题,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有品牌“鸿洋神”或卷入传销大案。
就网购消费者的质疑,中国质量万里行联系了该公司法务部,回复与给消费者的回复一致,希望提供相关假冒伪劣产品佐证材料时,截至发稿并未收到相关材料。
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广大爱美的女性,在选购减肥产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盲目选择减肥产品,否则不但不起效果,而且还伤害自己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