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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矿建IPO:兄弟公司突击入股 生产安全事故致两年4死

2020-07-20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郑源 本刊记者 雷玄    点击:

  近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矿建”)向证监会报送招股书申报稿,拟在上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铜冠矿建冲击A股拟募集4.4亿元,用于矿山工程施工和采矿设备购置项目、补充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运营管理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矿山工程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铜冠矿建主营业务为矿山工程建设与采矿运营管理,下游行业为矿山开发企业。自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以来,铜冠矿建工程项目开工、物流运输、人员出入境等方面受到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铜冠矿建营收分别为:10.57亿元、9.83亿元和10.36亿元,营收增长率分别为:-7.53%和5.12%。净利润分别为0.44亿元、0.43亿元和0.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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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招股书)

  《中国质量万里行》通过分析其招股书发现,铜冠矿建在股权结构、生产安全、及关联性交易方面或存在问题。

  兄弟公司突击入股 关联性交易频发

  招股书披露,铜冠矿建在冲击IPO前,于2019年11月其兄弟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以每股4.8570元作为增资价格,增资金额为1.46亿元,增资后铜陵有色持有铜冠矿建20.00%股份。

  铜冠矿建与铜陵有色的控股公司皆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此次增资后,有色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铜冠矿建股份由原来的64.39%增加至71.51%。

  若铜冠矿建最终成功上市,此次上市前的突击入股,铜陵有色定会获益颇丰,而此次“肥水不流外人田”式的增资,也会成为“有色控股”最佳的投资项目。

  除关照兄弟公司外,铜冠矿建在关联性交易方面对其“兄弟们”也不薄。

  招股书披露,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铜冠矿建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7,606.06万元、4,222.42万元和1,609.17万元。其中铜冠矿建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资有限公司2018年发生关联采购金额为2517.98万元,与铜陵金山油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发生关联采购金额为1603.67万元。此两家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铜冠矿建同属一母公司。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铜冠矿建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4.99亿元、3.99亿元和3.23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7.20%、40.63%和31.16%。其中铜冠矿建与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销售方面发生关联分别为:1.55亿元、0.73亿元和0.91亿元,交易内容为“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运营管理”,这与铜冠矿建的主营业务完全匹配,难道铜冠矿建在营收增长率不理想的情况下,还给兄弟企业介绍“业务”?除该兄弟公司外,铜冠矿建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冬瓜山矿山铜矿发生销售关联分别为:1.29亿元、1.27亿元和1.01亿元,交易内容为“矿山工程建设”。除该两家兄弟公司外,还有多家与铜冠矿建同属于一母公司的兄弟公司从铜冠矿建得到了“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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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招股书)

  铜冠矿建报告期内,营收均为10亿元左右,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比营收分别为:4.16%、4.33%和6.1%。营收可观却赚钱不多,反而照顾兄弟公司,这样的铜冠矿建能否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多次受行政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致两年4死

  将占比不低的“业务”介绍给兄弟公司后,按理来说,铜冠矿建在工程方面的风险应该降低,但《中国质量万里行》发现,生产安全风险似乎并未减少。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铜冠矿建共受到过8次行政处罚,其中2018年发生6起。而这8起行政处罚中7起为生产安全事故。

  2017年5月15日,铜冠矿建因对大红山项目部“1.26”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新>安监罚[201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0万元罚款。

  2018年5月2日,铜冠矿建因对大红山项目部“2.1”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新>安监罚[201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40万元罚款。

  2018年6月28日,铜冠矿建因对疆锋项目部“疆锋铁矿箕斗竖井发生高处坠落”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被景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景>安监罚[2018]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0万元罚款。

  2018年11月29日,铜冠矿建因对疆锋项目部“疆锋铁矿720M胶带斜井上部矿仓发生高处坠落”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被景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景>安监罚[2018]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49.5万元罚款。

  2018年4月18日,铜冠矿建因沙溪项目部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支柱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被庐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庐)安监管罚[201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6万元罚款。

  2018年10月21日,铜冠矿建沙溪项目部作业过程中发生顶板冒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9年1月25日铜冠矿建被庐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庐)安监管罚[2019]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7.9万元罚款。

  2018年4月18日,铜冠矿建因马兰庄项目部存在主井提升机房深度指示器失效及主井提升机房闸间隙保护失效的违法行为,被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冀唐迁安)安监罚[2018]察一00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万元罚款。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到,在生产安全方面,铜冠矿建表现得并不优秀,仅2018年就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3人死亡,甚至出现同一项目连续两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若成功上市后,关联性交易受到管控,为兄弟公司介绍业务的情况可能会逐渐减少,铜冠矿建自身的业务量会相应提高,但如此的生产安全管理能力,能否经受住考验?

  《中国质量万里行》就上述问题向铜冠矿建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那么,“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铜冠矿建,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最终能否收到资本市场的青睐,并顺利登陆A股?《中国质量万里行》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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