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于伟力
从原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预言长租公寓“爆仓”,到杭州鼎家网络科技公司(以下简称鼎家)资金链断裂宣布破产,两事件均涉及的“长租公寓+租房贷”模式引发舆论关注。
这种模式通常的操作流程是,消费者先绑定本人名下储蓄卡,以自身信用做担保,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或指定银行申请贷款;由金融机构将租户需要缴纳的租金总额,一次性转账至长租公寓;消费者再按月缴纳“房屋租金”和“服务费”给金融机构。
“租房贷可以实现‘押一付一’,看起来比传统‘押一付三’或‘押一付六’的租房模式付款压力要小的多。”部分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租户认为。
不过,更多的人抱怨,租房贷流程不透明,存在强迫性贷款、退租手续难办理等问题,租户往往退房了,还得继续交纳租金,很多租户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租户投诉被诱导贷款
在一些网络论坛上,不少租户发帖投诉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客公寓)强迫贷款。
上海的李瑞(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青客公寓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上写着“押一付一”,他通过青客公寓租房时,再三与业务员确认是否以“押一付一”的方式付款。在得到肯定后,他同意签订合同。然而,在签订合同时,业务员对他百般引导,劝他办理“华瑞银行”账户,“好处是每月可以返利110元,抵冲水费和网费”。
“在业务员的‘诱导’下,我同意签订条款,但当时没有办理华瑞银行账户。后来,月底续交房租时,业务员再次要求我办理华瑞银行账户。”李瑞说,他在办理华瑞银行账户过程中发现,开户还需要同时绑定其他银行账户。他出于担忧,便询问业务员是否会存在风险,得到对方的回复是:不办理华瑞银行账户,不仅没办法交房租,房租还得“押一付二”。
“我接受不了,便拨打青客公寓客服电话咨询,客服告诉我,不办理华瑞银行账户也可以交房租,但是租金得以‘押一付二十六’的方式缴纳。”到底是“押一付一”还是“押一付二十六”,李瑞对青客公寓前后不一的说法有些气愤:“表面上,青客公寓答应‘押一付一’,签订的住房合同期限为一年,却让租户办理贷款,一次性获取26个月的房租,这明显是以收租金为由集资,通过阴阳合同进行欺诈。”
此外,李瑞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完全有能力一次性缴纳房租,不需要为了房租而办理贷款。但青客公寓相关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如果不办理贷款,按照协议约定,需要承担各种违约责任,以此“强迫”他必须办理贷款。
对于青客公寓是否存在“强迫贷款”的问题,9月4日,法治周末记者致电青客公寓,工作人员称已记录相关问题,稍后会有专员联系,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王佳红认为,若在协议中,确实存在格式条款,加重了承租人的责任,排除了承租人的主要权利,可以确认格式条款无效。业务员强迫客户接受贷款的行为,严重违法,承租人有权拒绝采取贷款方式支付租金,并且有权针对业务员的行为向公司或者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业务员坚持采取贷款方式,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业务员为何不事先告知
在另一个名为“蛋壳公寓受害者维权”的QQ群里,80多名群友纷纷向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蛋壳公寓)提出声讨,他们称,蛋壳公寓在与租户签定租房合同时,未告知已为租户办理贷款业务。
赵晴(化名)就是“受害者”之一,她告诉记者,今年9月初,她通过蛋壳公寓租房时,看中一套小型房源。在蛋壳公寓管家多次催促称“房源太抢手”后,她便在管家的指导下匆匆付了500元定金,并约定租期一年。
次日,待正式签订合同时,赵晴发现对方并没有提供纸质合同,而是要求她通过“蛋壳公寓微信公众号”查收由管家发起的电子合同。仔细查看时,赵晴发现合同要求必须签约两年,这与管家之前商谈好的一年租期不符。对此,管家解释:“虽然需要签订两年,但是,只要她住满一年,再申请退租是没有问题的,到时候押金也可以全部退还。”
“我签完合同并缴完费用后,以为可以马上入住了。谁知管家却告诉我,因为选择了‘押一付一’的付款方式,所以还需要再签订一份‘分期协议’,否则无法入住。无奈之下我签订了‘征信协议’和‘分期贷款协议。’”赵晴说。
对此,蛋壳公寓创始人兼CEO高靖表示,签订两年合同实际上是给租户的一种优惠,由于北京房租持续上涨,签订两年合同实际对租户更有利,倘若租户愿意一年一签也是可以的。
在蛋壳公寓品牌公关部负责人何广静出示的“签约须知(电子版)”里写明:付款方式分为月付、半年付和年付三种。其中月付方式,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办理的租金分期的租金贷业务,并通过大数据风控审查租客的履约记录。
“‘分期月付’不是支付租房租金的唯一形式,租户拥有选择的权利。”何广静强调。
不过,赵晴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交押金之前,管家并没有向她告知贷款事宜。
对此,高靖坦诚,他们不能排除在办理“分期月付”业务时,有个别业务员可能没有清晰地告知租户。“经公司内部审查,如果确实是业务员的责任,一定严肃处理,不会给租户造成损失。”为了能够减少相应的投诉和纠纷,高靖提到,公司正在积极开发一款软件,将在未来两个月内投入应用,届时租户办理贷款前需要用语音表述“我已知晓分期月付的情况”。
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认为,业务员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后果应当由公司承担。业务员违规也说明公司在日常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或疏忽,公司应当对租户的损失承担责任。租户因业务员未尽到事先说明告知义务,陷入误解或被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可以向公司主张。
合同终止仍需还款
在“寓见公寓维权利益”QQ群里,张煜(化名)的遭遇,引起群友热议。今年5月中旬,张煜通过“押二付一”的方式和上海小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见公寓)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租房管家告诉他,他需要通过软件“元宝e家”缴纳剩余房租。
今年7月,张煜买房需要查征信时,才发现有一笔消费贷款。银行说需要提供上述消费贷款的合同才能办理银行贷款,于是他查到这笔贷款由“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而该公司是“元宝e家”的资金提供方。
8月19日,因工作变动,张煜申请与寓见公寓终止合同。当他办理退租手续时,多次联系管家,却始终联系不上,客服电话也打不通。
“我实在没有办法,便通过朋友去总部提交相关信息后,在寓见公寓微信公众号上办理了退租手续。但是,由于是我主动违约,被扣除了一个月押金。后来,我通过上海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平台多次投诉后,寓见公寓才退还了剩余的一个月押金。”张煜说道。
9月3日,张煜惊奇地发现“元宝e家”仍在发送催促还款的信息,他便致电“元宝e家”,对方称需要寓见公寓和他们把贷款结清,才能终止贷款。
“我以为寓见公寓退还了我的押金,终止了合同,贷款协议也会自动解除,所以一直没有管。没想到寓见公寓至今未给我解除贷款协议。”张煜说。
张煜已委托律师起草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准备起诉寓见公寓。至今为止,“元宝e家”APP上仍显示“退租中”。
9月7日,记者多次致电寓见公寓始终无人接听,向其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时,也未得到回复。
“长租公寓租户被贷款后,一旦租赁关系产生争议,将面临押金无法退还的后果,同时还加大了还款压力,甚至是逾期的风险。租户要理性识别分期消费的风险、租赁关系终止时被动还贷的风险、租赁争议时押金不退还的风险以及被抬高租房成本的风险。“左胜高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