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改变着我们的生活;网上购物,改变着我们的消费习惯。数据显示,中国网民人数已经近4亿,并且还在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9年有1.3亿消费者共计在网上购买了2670亿元的商品,比2008年实现了90.7%的增长;而今年仍将成倍增长。
庞大的消费群体和巨大的市场份额,已经影响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方方面面。因此,网上消费环境的良好与否,不仅直接关系着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且还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一个新生事物的诞生与成长,总不会一帆风顺的。
由于近年来政府监督和执法部门行之有效的工作,实体企业和现实市场中的不法经营和假冒伪劣现象日益减少,市场环境逐步改善,而网络市场却开始成为假冒商品四处逍遥的“乐园”,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网购行为的背后,有着多重隐性的复杂关系,如网络平台与生产厂家的关系、与加盟网店的关系、与物流配送企业的关系、各方与消费者的关系。
另外,网上经营是不是“异地经营”?消费者买到假货如何投诉?
责任不明、投诉无门、执法困难,这是当前网购市场最主要的现实难题。要解开这些困惑和难题,网络公司、网上商家、消费者以及政府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从制度、技术和法律等诸多方面,为净化网购消费环境共同努力,进而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公正和美好。
在中国质量万里行网络投诉平台上,有关网购的投诉很多,投诉办的工作人员很努力也很无奈。网购之乱,究竟谁的责任?究竟谁来监管?
《中国质量万里行》第4期封面旨在亮出问题,并抛砖引玉,期待各方共解“网购之惑”。
《中国质量万里行》编辑部
马云的愤怒和迷惑
风云人物马云最近迷惑又愤怒:他旗下的“淘宝网”因为“假事”连连而使他备受困扰。今年3·15之前,他在阿里巴巴集团的一个会议上,以他习惯的做派在主席台上边走边说:现在很多人打击淘宝,打击假货是以打击淘宝为快乐,我分不清楚是有人在打击淘宝呢还是在打假货?我自己这么觉得,如果把淘宝关了假货就灭了的话,淘宝人今天晚上就把淘宝关了。
这当然是气话。做为中国电子商务的领军者,在经历了中国互联网惊涛骇浪般的发展阶段后,成熟的马云还是必须冷静地面对现实。
针对“淘宝”拿出1亿元资金、成立数百人的处理纠纷机构所表现出的决心和行动,本刊记者就“淘宝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淘宝需要政府及各界如何配合打假”等问题,试图采访该公司相关部门或负责人,但并未实现,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认为有必要,自然会同你们联系。淘宝还在苦寻对策。
在此之前,作为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马云也在不同场合公开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品在网上行销,他认为淘宝网上一定存在假货,但这是一个社会现象。他强调,淘宝网上正品网货更多。马云明确地告诉全国消费者,淘宝网正全力以赴地在网上打假,因为不管对于消费者也好,对于淘宝网也好,对阿里巴巴也好,都是假货最大的受害者。他表示,2010年阿里巴巴的重点工作,将是和所有网商一起推进网规的建设,也就是网络交易的规则规范,打造新商业文明。马云称,“要把诚信用起来,让诚信的商人获得比没有诚信的商人更大的利益”。
马云预计,2010年仅淘宝的网货交易额就将超过4000亿人民币。由于淘宝在网络零售市场占据大多数市场份额,买家遭遇假货,淘宝也将因此成为假货最大的受害者。他的困扰在于,做为网上零售交易平台,毕竟淘宝不是执法机构,需要更多的职能部门介入,更多的正品厂商配合,同时更多的网商一起净化网货交易市场,才能真正从源头上遏制假货的现象。
因此他也认为,阿里巴巴有责任和义务与各界一起,共同对付网上不良商业行为,更好地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实现新的“商业文明”。(文/简易)
“淘宝是假货最 大受害者”
打击假货淘宝绝不能手软,假货淘宝是不制造假货的,淘宝是假货最大的受害者。别人买到假货,首先骂的是淘宝,而不是卖假货的那个厂商,我不是公安局我没法抓他,没法把他的营业执照吊销。但我们一定要想出办法,假货伪劣产品是社会的毒瘤,淘宝想成长想发展必须全力打击假货。
但是,现在很多人打击淘宝,打击假货是以打击淘宝为快乐,我分不清楚是有人在打击淘宝呢还是在打假货?我自己这么觉得如果把淘宝关了假货就灭了的话,淘宝人今天晚上就把淘宝关了。
也许这不怪我们,但是淘宝人、我们每个在座的人,都要肩负起打击假货的职责来。我们要做医生,这个毒瘤一定得治,谁来治?淘宝人我们想出办法来,想出智慧来,要准备好说我们永远不会放弃打击假货,这个决心我们一定有,真正地采取行动。人类进入了商业社会,淘宝对这个社会最大的贡献是让资源最有效利用起来,促进商业文明。假如我们所有的网商群体,用自己的行为来代表这个社会的责任,我相信我们社会越来越好,阿里巴巴和淘宝想促进的就是这种精神,新商业文明精神。一定得有人站出来,一定得有个群体站出来,那就是80后,那就是90后;一定有公司站出来,那就是阿里巴巴集团。
——2010年3月11日,马云在淘宝年会上的讲话。
淘宝网面面观
文/本刊记者 刘大平
亿元打假“疑似噱头”
“你敢买,我敢赔。”这是淘宝网打假广告的主题语。
淘宝亿元打假是近期社会关注的话题,各大媒体也同时标榜淘宝和马云的正面形象。但有关人士却有几点质疑:
淘宝亿元打假,这笔费用投入到哪里去了,能否公开化,让人们相信亿元不是一个概念。
淘宝成立了消费维权联盟,让人确实感觉到在打假方面的投入力度。但维权联盟始终是归淘宝公司所有,从淘宝的业务情况来看,他和商家并不是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因此淘宝把自己的投诉处理作为最终结果,是否是最公正的行为?谁来监督淘宝呢?
淘宝为假货源源不断而烦恼,但淘宝的力度更多还是体现在事后纠纷的处理上,在引入商家方面并没有有效的手段。在审核力度上的加强,应该是解决淘宝假货的根本,但加强审核力度必然导致淘宝用户的减少。
淘宝假货的范围是什么?淘宝没有给出明确的概念来杜绝这一问题;相信任何一个淘宝买家都很容易在1小时以内找到1个以上的假货卖家;搜索某品牌某产品,看到那些价格低得离谱的商家,不用调查就肯定会有结果,淘宝为什么却说很难判断呢?非要等到消费者受骗上当,集体投诉才可以么?
淘宝处在一个非常时期,但没有停业整顿的意思,甚至依然是在无限地扩张,2009年和2010年,淘宝推广已经成为中小网站主要的广告收入来源之一。
据此,有关人士认为,淘宝的亿元打假是一个“疑似噱头”,是淘宝的自我标榜,他采用的一切打假手段,都是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对自我形象的维护手法。
淘宝的正面形象
从成立第一天起,淘宝对外一贯保持一个正面向上的形象。
淘宝网自称从成立第一天起到现在都是亏损的;已经有那么多盈利点还会亏损么?但专业人士相信这是真的。从淘宝网的广告力度、正面宣传力度、员工的扩招力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但人们也相信淘宝“不差钱”。
淘宝公司的使命是为更多的人创造就业的机会;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淘宝大军,使我们相信这是真的。淘宝的出现使中小企业的传统商家受到冲击,不少商店因此倒闭;正如2008年阿里巴巴推出的网络广告平台阿里妈妈一样,对网络广告位疯狂的购买使众多的中小网络广告公司因此倒闭;人们也会看到一些同事在工作之余把淘宝作为第二职业,有人因为过于痴迷而被公司开除,有人因为网店经营得当但精力不够而放弃本来的工作……最后这些人也顺理成章地加入淘宝,淘宝为他们提供了就业的机会,他们接受淘宝的规则,成为淘宝的打工者。现实更像是淘宝把一些适合开店的人群强行或无意地拉入到淘宝大军。
近期针对淘宝假货问题引起众多争议,但从各大媒体人们看出,反对的声音很多,但却都不够响亮,尤其是一些权威媒体出奇地冷静。有业内人士说,淘宝目前仍是各大媒体最大的广告客户之一。
淘宝网还免费吗
当今互联网最火的三种互联网产品是什么?百度、QQ、淘宝;他们以不同的产品面貌出现,却有着相同的发展轨迹和成功的必然。
淘宝网成立于2003年,当时,中国人对网上购物已不再陌生。电子商务巨头美国eBay在这个时候投资1.8亿美元,接管易趣,实现了进军中国市场的战略目标。2005年,中国特色的淘宝理所当然地把竞争对手易趣甩在身后,从此一枝独秀。可以说美国互联网巨头再次成为中国互联网的铺路石,像百度与谷歌、QQ与MSN。
淘宝网的发展速度之快,其根本原因,符合中国网民的传统习惯:免费。开店免费策略淘宝至今还在坚持,马云在不同场合讲“至少再免费5年”,淘宝真的想无限免费么?2006年淘宝成为行业老大的次年,马云提出过招财进宝策略,即按照付费高低决定网店的排名,此提议马上得到绝大多数开店者的声讨,最后在一片炮轰中淘宝放弃了暂时的想法。
淘宝网的成功当然离不开马云的智慧。在中国,哪个互联网公司招聘过的员工最多?答案是阿里巴巴。如果你到稍微有点规模的互联网公司调查,一定会有阿里巴巴公司曾经的员工;阿里巴巴公司招人和裁人的速度至今仍是疯狂的。阿里巴巴员工透露过马云的想法,一个互联网企业如果想不断发展,就一定要不断出现新的想法,不断保持旺盛的斗志;所谓的三年之痒就是对阿里巴巴员工流失最好的诠释。2005年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全部资产,并获雅虎10亿美元投资;雅虎同时获阿里巴巴40%的经济利益和35%的投票权;收购之前雅虎还享有世界第一门户的头衔,雅虎中国的搜索引擎市场份额占20%以上,仅次于百度,和谷歌并驾齐驱。但如今提到门户站,又有几个人会想起雅虎中国;搜索市场份额已不到1%。相比于淘宝的发展,雅虎中国的发展状况不可思议。有人说马云懂电子商务,不懂门户;但实际情况呢,当时的淘宝在资金上并不充裕,10亿美元有多少钱用在淘宝和雅虎中国上不得而知。
淘宝网的收费模式
淘宝网开店是免费的,但如今真的免费么?据几个资深的网店店长介绍,淘宝网如今是越来越难做了,主要是同一产品竞争对手太多,那么如何使自己的网店让更多的人访问呢?淘宝有一些方法可以帮助您,但是请交钱。
淘宝网站上有形形色色的广告收费模式。应用最广泛的是淘宝直通车,根据广告关键字出价的高低对你的网店进行推荐排序,随着商家竞争越发激烈,关键词价格也水涨船高。其实这就是所谓“招财进宝”的一种表现形式,个人认为招财进宝的理想模式一定会在未来两年内推出,如今的淘宝不比2006年,不仅仅是行业领先地位,而是行业垄断地位。月收入在千元以上的绝大多数卖家都会选择做广告,否则很难被买家找到;一个做孕妇产品的朋友在淘宝上月销售额1万多元,其中广告投入达6000元!淘宝至今仍在根据产品的销售情况和卖家心理,不断调整着广告策略,让卖家始终只有做广告才有利可图,而你的利润永远掌握在淘宝广告策略的控制之中。
淘宝旺铺。没有旺铺,你的店只有一种模板,朴素的很难吸引眼球,要命的是你的商品图片发布居然是有限的;而月付几十元将不存在这个问题,有哪个卖家会因为这点钱得不偿失呢?
淘宝域名绑定。淘宝商户很难在其他媒体上推广自己的网店域名,因为淘宝店面的域名实在难记;花钱买到一个好的域名做一个域名跳转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但你会发现淘宝早有防备,在技术上做了相关的限制;想做跳转也得交点保护费才行。
支付宝转账收费。不同商家支付宝之间的转账一直以来都是免费的,可就在近两年,淘宝做了月转账封顶的限制,就像银行异地专款一样,手续费不可避免。
超级卖霸。淘宝每天都会推出各种活动专题,鼓励商家加入,淘宝会利用阿里巴巴公司产品平台强大的流量推荐该专题;有实力的商家都会选择加入。
淘客推广。淘宝制作专题页面,提供接口供各大网站选择推荐,通过网站带来的交易将给予网站提成,同时淘宝抽取一定的服务费。
其他还有一些,比如品牌广告、钻石展位,更适合于较大客户购买。
综上所述,淘宝网可以说入口是免费的,但要成为赚钱的卖家,不可能不消费。简单地说就是把你赚的钱分一些给淘宝吧,至于分多少,你自己不好控制,但淘宝却可以控制。
淘宝网的未来是什么
淘宝网是拥有1.6亿的用户,年交易额超过2000亿,卖家超过2000万,是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
但仅仅是这些么,现在和未来,他将成为什么?
门户网站。仔细观察你将发现阿里巴巴公司已经拥有了互联网上几乎所有的产品。
商城:不仅仅是网络商城,随着品牌商户不断加入,淘宝已经成为网上的国美苏宁沃尔玛,未来也可以开拓自己的实体店。
银行:从支付宝的产品模式和庞大的交易额,我们称淘宝为银行并不为过。
物流公司:网购和物流是紧密可分的,前不久淘宝对物流公司合作伙伴的强势导致了部分物流公司的反抗。但现状依然如此,物流公司对淘宝的依赖性也是越来越强,但恐怖的是淘宝已经开始投资物流公司,未来这块蛋糕还有谁能分到?
学校:淘宝会对一些疑似违规的卖家停业整顿,并且像考交规一样要这些卖家接受考试,考试必须通过才能重新开通,题目相当折磨人。不仅如此,一些大学已经有了网购甚至淘宝专业,淘宝大学的成立也指日可待。
权力机构:加入淘宝的体系,你将遵守他的一切;他可以选择随时调整你的店面位置,随时将你扫地出门;一切购买的纠纷也将由淘宝来判定谁是谁非,谁给谁赔款;想获得更好的口碑卖家将交纳部分保障金,这笔款淘宝有权用于潜在纠纷的赔偿。不比其他商家,淘宝不怕各种投诉机构的委托申诉;不会主动回复投诉机构对消费者的任何处理结果;在淘宝不存在第三方投诉监控的情况,因为淘宝坚信自己就是第三方,自己就是客观公正的。
……
淘宝为数千万卖家提供就业的机会,同时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卖家的部分利润,这些卖家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淘宝的打工者,我想淘宝一定会成为全球员工最多的公司。拥有了可能拥有的一切,淘宝会成为什么,一个庞大的工厂、一个政府、还是一个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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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行网站部分用户投诉
浙江杭州芦女士:淘宝网是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骗子公司产品,一直未收到货,后发现钱已经转到卖家账户,造成钱款损失2118元。
这期间我与淘宝网进行了多次沟通,发现淘宝实际上已经调查到该店铺有不诚实甚至诈骗的嫌疑,并且有很多手段阻止未完成的交易的继续,从而避免消费者的损失,但是在这之前却未采取任何措施。淘宝的客服人员没有承认淘宝对我的损失负有责任,而是一味地强调淘宝的交易规则。
淘宝网制定的交易规则:第10日如果买家没有在网上确认收货或者要求退款,钱款将自动从支付宝转到卖家账户。
我认为淘宝的交易规则非常地不完善,对于已经被处罚的卖家的未完成交易没有区别处理。霸王条款不代表就是合法的、符合消费者利益的。
福建莆田陶女士:汇款不发货,淘宝竟也联系不到卖家
我在淘宝上购买的货物到现在还没收到,且老板有意逃避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他!他这样的行为已经深深败坏了淘宝的名誉!
我向淘宝上传了聊天记录和举证号之后,过了一个星期,淘宝客服才给我回复,说是汇款单上的名字和老板的名字不符合,联系不到,让我出示和老板的聊天记录。实际上我已经向淘宝出示过聊天记录了。连淘宝都联系不上他,淘宝怎么保证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湖南长沙张先生:淘宝网销售质量不合格的鞋子,不能向淘宝投诉
在淘宝网上一家名为“成长步伐专业童鞋名品店”的网店订购一双“巴布豆中大童运动鞋”,20多天后发现孩子的两只鞋的鞋面破碎不堪,鞋头弯曲部位黑色胶皮脱落,并且该部位出现脱胶。作为一家皇冠级的卖家,销售如此劣质的产品,非常不应该。与店家联系,店家同意退款15元作为补偿费。淘宝规则超过15天不能投诉,只能接受了15元的退款,但是作为顾客,还是损失了大部分的鞋款。而且至今这一款鞋子还在店里销售,因此特向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要求该网店退回全部货款,并且淘宝能将该款货品下架。
甘肃张掖地区张先生:淘宝行骗记:李鬼得意李逵流泪
我血本无归了,求助大家了。我在淘宝网订购了皇冠信誉卖家的电子保险箱保险柜,价格850元,对方包邮,声称第二天发货。但不知如何,在我没有确定收货情况下,支付宝自动给卖家付了货款,我立即向淘宝投诉,淘宝却不理会。我这几天去了张掖邮政局,对卖家的单据进行联网查证,结果中国邮政从未寄过这个包裹,淘宝为什么不亲查一下就真相大白了,这是个举手之劳为什么不办,真不明白?
山东滨州樊先生:淘宝网上买到东阿古井阿胶公司生产的假阿胶
看到淘宝网有卖,心想大的网站都有卖的,一定是真的,也让我的邻居在网上买了几盒;结果经过工商局鉴定为假货!!
浙江杭州覃女士:在淘宝买到假的九阳豆浆机
北京丰台黄先生:在淘宝网购买的索尼优盘质量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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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的现实与迷惘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问诊电子商务
核心提示:伴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购平台渐成假冒伪劣产品及盗版侵权现象的重灾区。如何顺应网络时代发展趋势,如何改善社会和法律环境,发展高效率、低风险的电子商务,成为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特约撰稿/徐建华 刘伊婷
重庆买家吴小姐最近就遭遇了一桩倒霉事。
今年1月底,她在网上“淘”了398元的某国际品牌化妆品。购买之初,卖家承诺商品是正品且可退换。当吴小姐开心地拆开期待已久的包裹时,却傻了眼:虽然化妆品的外观和正品一模一样,但商品的质感却不大相同。吴小姐赶紧去专柜鉴定,被认定为假货。
已确认交易的吴小姐再次找到卖家时,卖家却以无法认定该商品是其卖出的商品为由,拒绝退换。
和卖家交涉无果后,吴小姐决定投诉。
当网购平台工作人员介入后,双方都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此商品是否为正品。但卖家有可退换承诺在先,购物平台仍全额退款给了买家,并对卖家不诚信行为进行了警告。
“淘宝小二”的工作人员透露说,这仅仅是由于买家警惕性不高造成的买到假货事件,而这种事情每天都在上演。
据国内目前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网公布的数据,在2009年全年,淘宝网与品牌商协同打假8210起,打击在淘宝网出现的假货337万余件。
“我在网上买过几次东西,很方便,但也感到有很多看不到的风险。”来自北京第一机床厂的魏刚代表说,“咱们老百姓对在网上买东西还是觉得有点悬。老百姓有句话:我当着面都还有人蒙我,何况在网上人都见不着。”
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伴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购平台渐成假冒伪劣产品及盗版侵权现象的重灾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践中,如何改善环境,发展高效率、低风险的电子商务,成为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假货成网购“心病”
2009年电子商务的逆势发展是个不争的事实,据CNZZ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电子商务网站数已达1.56万家,有超过50%的企业搭建了电子商务网站。据相关媒体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已达1.08亿人,年增长45.9%,网络购物使用率继续上升,目前达到28.1%。
同时,据CNNIC监测,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2500亿,较2008年翻番增长(2008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的交易额达到了1281.8亿元)。仅2009年上半年,全国网络购物消费金额总计为1195.2亿元。
一方面,网络市场的火热吸引了众多企业与个人开始踏入“网商”这一行列。不少白领、学生、家庭主妇等纷纷开了网店。不仅仅是个人,联想、中粮集团、国美等这些知名企业也先后在网上开了店。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9月以来,每天新增的网店超过5000家。
另一方面,随着网购的普及,网络假货的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关于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投诉正在急剧递增。2009年,世界顶级奢侈品牌Ferragamo淘宝网上打假305起,清理假货1.5万件;阿迪达斯打假29次,共清理假货8万多件;百丽打假14次,清理假货21万余件。
3·15前夕,在某知名网络社区刊登的一篇名为《孕妇愤怒状告卖假避孕套的店家!就要赔偿(证据确凿)》的帖子,引发了大量网友的讨论和转载。该帖作者称自己是一名90后,年仅二十岁,但由于在淘宝网某网店购买了假安全套,导致了意外怀孕,给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者称一定要揪出这个假货卖家——“姐要赔偿,不要道歉,就要实在!”
很多网友对女孩声讨假货卖家的行为表示支持。网友“叮当猫”回复说“假货实在可恶,更可恶的是这些专门卖假货的无良卖家。他们为了获得更多的暴利,专门干这种无本万利的害人生意。对于这种情况,我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法律和法规,应该要好好地收拾一下这些卖假货的了!而且我们消费者也要联手来打击这些假货卖家,让他们没办法生存下去!”
作为一名淘宝网的卖家,“太阳的小屋”说“很同情MM的遭遇,支持她敢于站出来声讨假货卖家的行为!其实假货的受害人不仅是消费者,我们这些诚信卖家营业也受到了影响。最可恶的是明明卖的假货,却标上和真货一样的价格,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惠强指出,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业态,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增长的活力和动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然而,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仍然受到法律、标准、监管、信息基础设施、电信资费、发展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主要表现为电子商务立法和安全标准滞后,人们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度不高;相关公共服务平台特别是物流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监管部门队电子商务认识存在偏差,仍然以传统方法管理新兴行业,导致部分领域管理和服务缺位、部分领域却又过度监管等问题。
网购环境需要监管
3月3日,网络打假团团长黄相如在其博客上贴出了一条给“两会”的建议:建议国务院设立网络打假办公厅,出台政策要求网购平台必须主动配合网络打假团打假,并重罚不打假企业,奖励积极打假企业。
建议一出,即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日均浏览量高达10万人次。部分网友对此表示支持,也有部分网友表示此提案“雷人”“比凤姐还要雷”,还有网友表示黄相如危言耸听。对于为何出此“雷人”提议,黄相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假货日益网络化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品牌厂商的品牌价值,使我国制造业及电子商务产业走向了病态发展的道路,所以决定向两会建言,希望国务院成立打假办公厅。而网购平台对假货的纵容,也导致了网络假货的日益泛滥。
尽管黄相如的举动有炒作的成分,但网络环境需要净化、电子商务需要规范、网络假货需要清除,却成为了“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的共识。
“在网上卖电子产品的京东电子商城,短短几年时间里,成为北京市十大商业品牌,电子商务来势迅猛啊。”来自山东浪潮集团的孙丕恕代表说。孙丕恕代表连续两年在两会上提出了信息安全方面的建议。他表示,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核心技术的研发,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产品的应用范围,是确保电子商务安全的基石。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牛文元认为,电子商务有效地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发展电子商务,以IT技术构筑经济运行全新的基础设施一定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牛文元委员表示,未来通过物联网等新的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将给社会生产和居民消费带来更强的变化。消费者对一个商品的每一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都能了解得清清楚楚。下一步,政府应该在政策环境、技术标准和基础建设等多个方面入手,加强对电子商务、物联网的扶持力度。“这将是构建中国未来竞争力的重要基础。”他说。
郑惠强委员认为,新的贸易环境需要新的贸易规则。当前,只有建立符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新阶段所需要的规范体系,才能增强人们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度,使其在法制化和标准化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要加强电子商务安全技术标准制订,组织专门技术力量,研究解决密码技术、防火墙技术、认证技术、留痕技术等安全技术问题,建立国际级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和电子商务安全控制中心系统,将交易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另一方面,要强化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部门掌握的个人、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积极倡导实名交易和诚信交易,促进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使用数字证书,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调查、信用认证、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则把“矛头”指向了网络购物赖以生存的支付平台。他指出,支付系统是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础设施,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电子支付服务产业产生的时间不长,但是发展很快。2005年以来,我国电子支付产业连续4年增长率超过100%,2009年交易量达5766亿元。
“目前,我国电子支付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希望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充分认识电子支付组织在中国支付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加大对电子支付组织的调研;大力宣传电子支付组织的重要作用和政府对电子支付行业的支持态度;号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使用电子支付服务商的服务。”贺强委员呼吁说。
构建网络打假的法律环境
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B2C(商业对消费者)网购服务商,网络假货的泛滥一度让淘宝网处于风口浪尖。
为此,我国电子商务的传奇人物、淘宝网的掌门人马云面对各方质疑时公开表示,阿里巴巴对此也很无奈。消费者在网上买到假货,遭投诉最多的一定是淘宝网,但是淘宝网毕竟不是执法机构,发现假货商没有办法执法,唯一能做的是把卖假货的网店关掉。
“但是卖家今天以张三的名字出来,明天以李四的名字出来,淘宝查处违规网店很困难。企业要做的不仅是市场中寻找机会,还要去解决商业中的秩序问题。”马云呼吁网商一起来纯净网商的交易,思索未来是否可以建立一种网购规章制度。
马云强调,淘宝并不是假货制造者,而是假货最大受害者。“如果把淘宝关闭就可以杜绝假货,那当晚就可以把淘宝关闭。在电子商务前景一片大好的情况下,所有网商更应该一起努力,打造未来新的商业文明。”
对于马云的表态,有人赞成,也有人指其为作秀,因为假货对淘宝的意义是战略性的。一方面,因为大量假货的存在,淘宝能够给消费者提供足够便宜的产品,吸引大量买家浏览;另一方面,也因为允许假货的公然销售,才有无数并非按照企业运营、只是投机性经营的小卖家在淘宝上生存。这构成了淘宝交易量、流量双指标巨大的基础。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网络假货的主要表现眼见不实、以假乱真、以旧代新等几种方式。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企业自身原因、执法部门“礼节性打假”、消费者知假买假、网购平台不作为等。而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缺乏法律上的依据。
为此,很多“两会”的代表委员都提出议案建议,要从根本上杜绝网络假货,净化电子商务的环境,还需要法律的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重庆公司总经理沈长富专门带着一份题为《关于加强网络规范管理,构建健康网络环境的建议》的议案赴京参加今年的“两会”。他表示,“今年我的提案主要是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的内容管理为主,对于网络环境的建设,一方面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管理,另一方面也需要正面引导。”
无独有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怀揣一份关于制定《电子商务法》的议案赴京,建议中国尽快制定统一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保障和促进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活动,防范和减少网上交易风险。
徐龙代表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平台建设滞后、应用范围不广、安全性不够、诚信度不高等问题,比如:在网上购买了A品牌剃须刀,但实际收到B品牌产品;在进行电子支付时卡号和密码被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因网上购物时留存的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被泄露,而遭受推销广告等垃圾短信、垃圾邮件频繁轰炸;某网站原本推出客户凭购物订单号参加奥运竞猜活动,但不久该网站在未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竞猜相关链接全部取消等。
在徐龙代表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内容应包括立法宗旨、电子商务概念、基本原则、交易主体、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及认证、电子支付、信用保障、交易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税收、行业自律、争端解决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
同样,重庆市商储物流公司王晓琳等3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国家尽快制定《网络交易法》。“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形式多种多样,并且发展势头迅猛,但相应的法律法规欠缺,由此导致电子商务、网络交易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假货泛滥,欺骗横行等,严重阻碍其发展。建议国家加强立法规范。立法规范网上交易行为,根据网络交易的特殊情况,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王晓琳代表说。
据了解,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2001年3月通过《电子签字示范法》、2005年11月通过《电子合同公约》,为各国及地区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一整套国际通行的电子商务规则。目前,已经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电子商务法,比如新加坡《电子商务法》(1998年)、美国《统一电子商务法》(1999年)、加拿大《统一电子商务法》(1999年)年、韩国《电子商务基本法》(1999年)、澳大利亚《电子交易法》(1999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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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的风险及对策
——访全国人大代表张学庆
文/本刊记者 李 颖
作为今年人大代表的张学庆,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两会期间,就网络购物的相关问题,他愉快地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张学庆说自己有两年以上网络购物的经历,主要是在网上买书,因为很多专业性很强的图书书店里买不到。除图书外,他还在网上购买过小电器、小玩具之类的小型商品,价格不会太高。
他也网购过一些比较贵的东西。比如由于喜欢集邮,就会从网络上购买一些感兴趣的邮品。但是在网络上购买贵重邮品的时候,还是应该从自己信得过的商家或者是邮友那里购买,不应该单纯地信赖商家的信用等级,因为信用等级有可能被作假。
网购发展潜力大
网上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其优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方便省时。以“淘宝”为例,人们可以足不出户便可以在网络上挑选上百万种商品。同时,门对门的服务可以省去了外出购物的舟车劳顿。二是价格便宜。网络商品在价格上,往往比实体店中的商品便宜30%甚至更多,这对消费者是一个极大的诱惑。
网络购物除自身的优点外,还带动了其他一些行业的发展,其中首当其冲的便是物流行业。从目前来看,由于网络购物主要是小件商品,对快递和邮政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快递和邮政有很大一部分业务就是由网购来支撑的。
同时,网络购物的普及还带动了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如电子银行口令卡、U盾等的出现,大大提升了网络支付的安全性。
存在“四大风险”
在网络购物繁荣背后,其深藏的隐忧也是巨大的。
首先是商品质量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看到的往往是商家宣传和介绍性的图片和文字,而不是实物,所以这里面必然会有一些偏差。
其次是网络购物基本没有售后服务。一旦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与商家产生纠纷,这个纠纷的处理过程往往是非常繁琐和复杂的。
第三是隐私得不到应有保护。因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都是实名购买,需要填写地址、联系电话等隐私内容,所以在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还要承担隐私泄露的风险。
第四是网络购物对支付安全存在潜在威胁。如果安全措施没有做好,网上银行支付密码被泄露,消费者账户中的资金就有被他人盗取的风险。
网上交易店分四类
网上交易的商家实际上是分几类的:一类是有实体商店的商家,通过网络环境来减少商铺的租金和运营成本,把部分利返还给消费者;第二类是什么都没有的商家,就在交易平台上注册一个店铺,来进行交易,这些店铺里商品的质量良莠不齐;第三类是类似尾货市场的商家,他们的商品有很大一批是没有质量保证的;第四类是宣称自己有渠道从境外购买商品的商家,风险性最大。
以“淘宝”这个名字为例,“淘”就有大浪淘沙的意思,就好像你在旧货市场上捡到一个宝贝回来。这里的潜台词就是说,消费者既然要淘宝,就要承担买到垃圾或者受到欺骗的风险。
“淘宝”的初衷可以说是满足了很多人的消费心态,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再遵循这种心态发展,就会产生问题,导致网络上假冒伪劣商品的出现,而无人过问。
“六措施”应对网购之乱
要杜绝网络上假冒伪劣商品的出现,首先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对网络购物的交易平台进行监管。网站的监管和认证,应该由工信部来制定相关的标准化规范和相应的认证文件,让网站按照规定整改,从而建立一个可信的交易平台。
其次,作为交易平台本身,应该为消费者提供法律诉讼的支持环境。交易平台在交易过程中会获得利润,但获得利益就要付出相应的责任。网络诉讼取证很难,因为网页数据可以被更改,在网页中随便改变一个参数,最后出来的结果就会不同。面对大量动态的网页,网络购物产生纠纷后,消费者需要对数据进行公证,增加了诉讼成本。淘宝网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范本,“淘宝旺旺”可以为消费者保存聊天记录,而这些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但由于所有交易都是在交易平台的服务器上进行,就需要这个平台为消费者保留信息,并提供一个明确的追溯期。
第三,应该对网上商家进行实体化、实名制,或者进行工商注册。网络商家知假卖假,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个体。现在在淘宝网开店铺,需要向交易平台提供身份证号,但很有可能商家提供的证件是假的。所以,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就必须由政府部门介入对其进行管理,并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同时,政府应加强监管,网络商也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出售,应加强对其出售或品的管理,网络商出售的商品也必须经过质量认证。
第四,要对消费者进行正确引导,不要贪图便宜而损害了自身利益。同时,由于维权成本问题,很多消费者对于金额在百元之内的劣质商品采取了姑息的态度,殊不知这样反而纵容了网络不良商家的恶习,助长了他们的气焰。
第五,从技术层面上讲,物流的过程应由交易平台来承担,或者由交易平台来指定第三方物流来承担,而不是商家自行指定。消费者从交易平台或第三方物流处收取的商品,应与商家描述一致,并有三包。现在网购的问题,消费者一旦确认支付后,商家会自动认为交易结束,消费者再想拿回这个钱就难了。所以,这就需要从技术层面上延长交易链条,并要在消费者下订单的同时形成一个契约,这些条款都应该是由政府部门强制规范。
第六,国家可以对网络商家进行征税,对不同的商品采取不同措施。对于贫困地区的网络商家,政府征税可以减免;对出售高档消费品,甚至是奢侈品的商家,政府就可以适当多征一些。
总体来说,网络购物的监管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问题,涉及到政府部门的方方面面,需要相关部门通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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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市场要有国际视野
——访人大代表、中国国际商会沧州商会副会长尹广军
文/本刊记者 李颖
近几年,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购物在中国发展很快。特别是一些特定人群,由于时间等限制,确实需要通过网络这种方便、快捷的渠道来购买一些产品。消费者的需求,决定了网络购物产生的必然性。
在国外,网络购物这种消费形式也同样存在。以日本为例,由于工作时间等原因,很多人也是通过网络来购买商品。但日本的网络购物是以引导消费为主,在飞机、火车上,通常会放置有专门介绍网络购物的杂志或者商品目录。这些杂志上介绍的商品,一般都是很新潮、很实用的商品,但这些商品的销售渠道仅仅是通过网络,而并不在商场、专卖店等实体店中销售。所以从某一方面来说,在日本,网络销售的商品填补了实体店中商品的空白,且比实体店中同类商品的价格优惠。
除此之外,日本网络销售的服务也非常到位。在消费者预定商品后,商家首先会与消费者确定到货日期。当商品在约定日期送到后,消费者有15天的试用期,在这15天内,如对商品不满意,消费者可以随时退换。当商品达到消费者满意后,消费者可以在15天内的任意一天到银行或24小时便捷店付款。这样一来,不仅避免了宣传商品与实际货品不符的情况,还避免了因网络付款账号被盗等不安全因素。
在国内,网络购物尚属于一种新兴的消费形式,由于监管制度不健全、技术手段不完善等原因,一些网络商家成了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的窗口。但网络购物市场潜力巨大,这种新的消费形式不能被一些不讲诚信的商家而影响了整个网购市场。
因商家的不诚信而丧失市场的案例很多,包括前几年中国人在在国外开辟的一些市场。比如中国在俄罗斯的服装市场、儿童玩具市场、皮革市场等实物市场,由于个别商家惟利是图,在经营上不讲诚信,没有保护市场的意识,从而致使我们丢掉了很多的国外市场。而在中国,网络购物作为刚刚起步的虚拟交易市场,更需要从这些实例中吸取教训,冷静地思考和反思。
改革开放30年的进程中,中国社会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但国民素质和法律意识却没有跟上发展的脚步,造成了脱节。所以,要形成一个良好的网络购物环境,网络商家和消费者都应该在素质上加强提高。
与此同时,消费者也应该在网络购物时提高辨别能力,增强自己的消费和维权意识。
一个市场的从产生到壮大,它的经营、发展单纯依靠商家的自律和消费者的警惕还是远远不够的。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时候,监管部门就应负起应有的责任。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让不良商家更深地危害市场,监管部门要维护市场的健康。
对于网络购物市场混乱的现状,有关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出台政策,研发、推广落实相关网络保障技术,将制度与技术结合,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不良商家,要严厉打击,杀一儆百。
网络购物市场虽然后黑商家,但消费者并不应该因为个别现象,而对网购丧失信心。
网络购物的产生,极大地促进了消费,刺激了经济发展,是一种很好的消费形式。所以我们应该利用好这个平台,使之向更广阔的市场发展,发掘出它在更多领域的消费潜力和消费理念。比如人们可以在网上进行旧货商品的交易,甚至以物易物。再比如美国人想买中国人的商品、中国人想买加拿大人的商品,这种买卖可以通过网络来实现,使网络购物实现国际化、全球性。我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中国人早日融入到国际网络消费中。
网络购物市场空间巨大,所以从现在起,就应该保护好这个市场,不要再因为没有诚信而在网络上丢掉了我们国外的市场。要通过诚信建立良好的消费关系,通过诚信培育良好的国际市场,通过诚信弘扬中国制造。
王文学
曾静平
消解网购维权的困惑
编辑按:网购问题日增,淘宝出面带头打假,是“示范”?“作秀”?还是“形势所迫”?其效果尚有待进一步观察,但经验已证明,企业自身打假,此举并非长久之计。只有将“打假”纳入到制度和法律层面,由政府监督部门行使公正的权力,假冒才会越来越少,网上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文/本刊记者 宿希强
淘宝,这家仅仅成立于2003年的电子商务企业,如今已经成为国内网购尤其是C2C模式的代名词,也成为了亚洲最大的购物网站。据悉,淘宝在2009年的销售额超过2000亿元,而这一年整个中国的网购销售额是2500亿元,今年仍会成倍增长,同时,网购中的假冒伪劣问题也越来越为社会诟病。
去年底,淘宝组织了500人的专业维权队伍——“淘宝打假团”,对网民投诉提供24小时的跟踪受理服务,并为此提供1亿元的保障基金;随后又成立了网络交易安全信息平台,联合知名品牌启动打假行动,发布3·15网购安全警示,并主张将2010年定义为“淘宝消费者年”。
它的这一系列动作在公众中得到了不同的解读:有人为淘宝打假叫好,有人认为淘宝打假是在作秀,还有人直指淘宝的所谓打假就是针对3·15——为避免遭到曝光的一种危机管理模式。众说纷纭中,相关人士预计,5年内中国网购规模将达万亿元。
此种背景下,淘宝高调的打假之言行到底意味着什么?本刊特专访了身兼市场营销博士与媒体管理博士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静平和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委员会会长王文学。
中国质量万里行:在3·15背景下,淘宝高调的打假主张被赋予了多种色彩,两位专家对此怎么看?
网购打假淘宝责无旁贷
曾静平:淘宝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重拳出击打击网购假冒伪劣,可见其打假的决心之强和力度之大。淘宝作为中国目前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是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领军人物,在自身企业不断壮大不断发展的同时,规范行业游戏规则、引领行业积极、健康有序发展责无旁贷。
中国电子商务起步晚,发展快,有着巨大的市场和发展潜力。快速发展,难免泥沙俱下。在我国当下电子商务还没有完善的市场制度和法规体系的背景下,一些不法之徒在此浑水摸鱼,大行歪门邪道,造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充斥、泛滥,困扰着电子商务产业继续跃进。这种状况,有些类似于90年代初期中国电视购物一哄而上、良莠不齐的乱局。如果不严加治理,认真规范,有可能会危及产业自身的生命力。
打击假冒伪劣势在必行,淘宝打假是一个良好的信号。由一个龙头企业出面打假,是“示范”?是“作秀”?是“形势所迫”?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王文学:3月10日马云发表观点的第一时间,媒购委即表示支持马云观点。
淘宝网发展成如今的规模,缩短了网络购物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给消费者带来的贡献是很大的,是主流,出现目前的状况是很正常的。据我们了解,当今韩国网络购物也不少伪劣假冒的产品出现,但有规则制约他。
国家政策是鼓励大家都有钱,不法分子不劳而获,是钻了法律、规则空缺的空子,我们要做的起码是亡羊补牢。
中国质量万里行:淘宝方面称,拿出一亿元资金一部分用于“先行赔付”消费者,另一部分用于专业打假团队的建设。但问题是,很大程度上,即便是售假的商家也是淘宝目前的“衣食父母”,作为利益的关联方,淘宝的打假是否能真正进行下去?从技术和制度及法律角度分析,淘宝能否“打得了假”?
淘宝应做负责任的“中介”
曾静平:在网络购物中,淘宝是一个交易平台,充当的是中间人的角色。如果从淘宝网上销售的商品是假冒伪劣,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势必损害淘宝的信誉和利益。
淘宝需要更多的商家入驻,但是更需要选择货真价实、诚信可靠的商家作为合作伙伴,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一方面,淘宝只有勇于承担“中介人”的责任,规范商家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才能做的更强,走的更远。另一方面,如果打假伤害到商家的利益,特别是“大户”的经济收益受到影响,势必也波及到淘宝的未来。
先行赔付是一个好的举措,拿出一个亿的资金也可以赔付一定数量受到侵犯的消费者,伸张了他们的正当权益。应该注意的是,这一个亿的“资金流向”何方?谁来监督?谁去统计?2009年,我国的电视购物企业也曾尝试过先行赔付,后来发现问题多多,效果不佳,不了了之。
需要明确的法规保障
网络购物“打假”,仅靠淘宝一方的力量是不够的。淘宝作为一个中介商,它仅能从商业利益角度对售假者进行规范。而整治网购打假需要产业链条上各方的共同努力,需要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监管,更需要完善的制度规范和法律法规的保障。只有将“打假”纳入到制度和法律层面,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法律法规的保障,制假售假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使得这场由淘宝发起的“打假”运动得到深入贯彻并发展成为全行业的规范之举。如果仅靠淘宝一家打假,则极有可能会“雷声大、雨点小,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规范和根除假冒伪劣。
王文学:淘宝网发展如今,在自己网络内规范打假是对的,但让一个企业承担全社会的责任确实是奢求,我们都应该支持他,帮助他,完善网络购物商品流通领域的规则。
政府责任重大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是全社会从商者的责任,更应是政府的责任,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再走过去管理传统媒体的老路,出问题就叫停、不管三七二十一,禁播、禁刊、好坏统统死掉,否则就放任自流,任其发展,而是要以国家主人翁负责任的精神,积极对应,在百花齐放、平等竞争的前提下,法律让坏人望而莫及,规则使大家有序发展,促进商业文明。
中国质量万里行:目前来说,电子商务之所以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地方,重要的一条就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主管单位不明确。很多网络经营者经营地点比较隐蔽,不少网店并不处于工商等部门的监管之下,导致不少消费者在网购中遭遇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难以有效维权。那如何才能有效地对网购进行监管?电子商务又如何打假维权?
监管机制与科技创新结合
曾静平:首先,明确管理主体,亦即谁来监管的问题,尽快制订中国网络购物行业标准(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电视购物研究与发展中心已经做了一些前期工作),出台网上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健全网上交易商品的质量保障机制,设置购货凭证制度,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第二,完善销售者资格审查制度,在由网站经营者承担一定的审查义务的同时,应当对销售规模在一定数额以上的销售者进行工商登记,由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如果出现假冒伪劣,应当由销售者和供货商对假冒伪劣商品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应当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注意索要购物凭证和保存消费记录,以在发生纠纷时作为取证证据。
第四,完善监管机制,建立一个由政府机关、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和专业研究机构联合组成的多方面队伍,从各个层面各个角度“抑浊扬清”。
第五,将科技创新融入网络购物,有利于随着掌握网络购物经营状况,包括供货商与经营者的IP地址、物流走向等,保证我国网络购物的正本清源。
王文学:论起责任应该是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企业、协会、政府,三者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和监督,都要有明确的权限。
企业的好坏三个标准,产品、纳税、公益三个方面,重点在专业制胜。
协会在协调、交流、规则方面下功夫,真正成为企业的主心骨,核心在专家委员会,在市场上要充分发挥他的作用。
政府目前压力越来越大,而遇事往往一竿子插到底,没有回旋余地,就媒体购物来看,应发挥自己的优势,强化理论研究、尽快出台法律法规保障行业的平等竞争,有序发展,打击不法分子。要转变机制、放下架子,甘心陪红叶,才能共鸣。
据媒购委监控,许多地方的政府网络是封闭的,对内不对外,与社会隔绝的,这就很难听到消费者的呼声。而网络购物是新生事物,年轻一代具有优势,最好多听取他们的声音乃至多吸收年轻懂行者进入决策领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