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广东省质监局查处16家生产企业生产不合格“樱花”厨用家电产品系列案。
2015年3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电商12365中心”)在淘宝网主动配合下获取的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线索,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迅速组织广东省质监局对标称广州樱花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中山市歌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樱厨电器有限公司共23家家电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经查,中山市歌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康琳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创意电器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涉嫌生产不合格家电产品,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涉嫌不合格产品600台,涉案货值约25万元。广东省质监局、中山市质监局等依法对这16家质量违法生产企业进行处理。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根据质监部门查处情况已对有关网店在售的不合格产品作下架处理。
案例二:江苏省无锡市质监局联合浙江省杭州市质监局查处假冒“海康威视”制假窝点案。
2015年8月,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电商12365中心举报,一批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电商平台的入驻网店销售的标称海康威视品牌产品,经电商12365中心执法抽样和阿里巴巴集团主动协助调查,认定涉嫌为假冒伪劣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组织无锡市、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与无锡当地公安干警对江阴市录林王安防设备有限公司的生产场所和仓库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封生产、销售设备及经营场所,查扣假冒“海康威视”监控设备成品144台,假冒标签5万余张,以及未装配完成的大量半成品和散件,3名窝点负责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控制。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三:浙江省杭州市质监局查处杭州姿特服饰有限公司制售假冒“国际品牌围巾”案。
2015年下半年,根据LV集团提供的线索,发现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平台在售的一批国际品牌“LV”
围巾涉嫌为假冒产品。电商12365中心启动网上执法抽样,会同阿里巴巴大数据分析。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在经过电商12365中心联系阿里巴巴集团、LV集团中国区进行真伪鉴定后,组织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案的一家名为杭州姿特服饰有限公司的生产场所和四个仓库开展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仿冒LV、Burberry、Hermes、Chanel等国际品牌围巾23966条、标签2994套,认定涉案货值60万元(市场价约数百万元,按真品价格计约1.67亿元)。质监部门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阿里巴巴集团据此对其旗下平台上的网店内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做出主动下架处理。
案例四:上海市质监局查处制售假冒“佳能”等品牌复印机耗材案。
2015年6月,上海市质监局发现马某在“复印机耗材群”QQ群中频繁发布各类品牌的复印机耗材产品消息,且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执法人员通过购买实物送检,鉴定产品均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2015年7月21日,上海市质监局执法人员会同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执法人员对上海市长宁区某路的两个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待售的“佳能”、“松下”等品牌的复印机耗材产品及外包装3万余件,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该公司待销售产品货值金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上海市质监局于当日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五:上海市质监局查处制售假冒“施华洛世奇”窝点案。
2015年11月,有消费者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总队举报在淘宝网上购买的标称“SWAROVSKI”品牌的打折水晶产品疑似为假冒产品。
2015年11月26日,上海市质监局执法总队会同公安干警对该淘宝商家仓库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大量待销售的标注有“SWAROVSKI”、“MADEINAUSTRIA”等信息的汽车挂件挂饰产品,以及尚未使用的“SWAROVSKI”字样和天鹅图形的包装物。经权利人现场配合认定,产品和包装物均涉嫌伪造产地及假冒注册商标。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家库存的831只汽车挂件挂饰产品以及5955件产品包装和卡片进行了清点扣押。经进一步调查,该商家销售的违法产品货值逾30万元,已涉嫌刑事犯罪,上海市质监局已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