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征地与拆迁是社会矛盾聚集发生点,特别是征收房屋与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尤其突显。一般都是由于征地拆迁手续不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公正、征地程序不合理引起的。呼和浩特市在对京藏高速两侧进行绿化工程的实施,就关系到大量征收与拆迁农村的宅基地任务。涉及的新城区、回民区、赛罕区都制定出台了征收宅基地补偿安置方案来保障绿化用地的征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在实施征收拆迁中,超脱与偏离了自己制定的专项的、对应的项目补偿安置方案。政府制定的规矩,新城区政府组建的征收实施机构却任性地不严谨执行。而是,别出心裁强制对被征收的居民来实施自己的一些规矩与程序。自己制定而公示的补偿方案后来“变卦”。任性变卦就会失去政府的公信力!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变卦说明你自己制定的专项补偿安置方案就不完全、不真实,是在走形式来欺骗老百姓!变卦就会为少数人带来有机可乘,也会使变卦提议者有预谋地为极少数人创造失职途径与滋生腐败的土壤,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这样实施征地与拆迁,不应该是新城区政府对自己出台而公示的规矩进行变脸的借口!难道是新城区项目分管领导者个别人进行的决定而凌驾于专项方案?还是进入程序实施征收工作的拆迁办与街道办、村委会自己武断违规实施呢?这个专项的宅基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就是规矩,实施就必须照章办事,也是指令。不严格执行就是政令不通,也就难达人和了。
――对实施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工程征地补偿安置的调查
2013年秋天开始,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辖区对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实施。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是惠民与美化呼和浩特市的好事,更是呼和浩特市交通、城市建设、市容市貌绿化展示的窗口工程,也是绿色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工程项目。
2014年春天,绿化工程实施就需要征收村民群众的宅基地。在此工程项目的实施中,涉及到新城区、回民区、赛罕区。新城区有七个村(代洲营、上新营、下新营、三卜树、豪沁营、生盖营、塔利)涉及征收宅基地的拆迁任务。在实施中,由于产生诸多的问题,新城区的群众反映强烈。反映的问题:涉及征地手续不完善;绿化是征收划拔建设还是代征地进行投资开发不明确;补偿安置方案出台没有进行听证;实施征收拆迁时有失公允不公平……群众对其中实施的方案、程序、步骤、时间、结果都产生异议。拆迁的实施也与矛盾影印相连!伴随产生了强拆、信访、肢体冲突、拘留等一系列社会不和谐的现象。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为此,我社记者前后三次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工程对集体宅基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解调查。
——绿化先行创建生态文明 补偿安置出台专项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是努力打造中国“北方生态屏障”的重要地界,呼和浩特市地处首府有着自然环境独特优势,有着得天独厚的绿化条件,政府历来也对绿化工作十分重视。2010年,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2013年,制定出台了绿化相关的条例和管理办法。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呼和浩特市全面提高了绿化覆盖率和绿化质量,保护了生态建设成果;提高了森林城市建设的管理水平,加强了绿色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
2014年,呼和浩特市启动了六项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京藏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程(呼和浩特市段)是其中之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京藏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做出了重要指示,中共呼和浩特市委进行了[2013]33号、[2013]34号两个专题会议纪要;京藏高速公路绿化工程由市林业局城建。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市段全长120公里,规划道路两侧不低于100米,绿化总面积18018亩。京藏高速公路绿化带的全线贯通,将成为一条绿色景观带,对于进一步改善呼和浩特生态条件,保障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8月30日赛罕区出台了《东出城口征收改造集体宅基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呼赛政发(2013)168号;2014年4月25日回民区政府征收办出台了《回民区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013年9月25日,新城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新城区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工程集体宅基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这三个区出台的补偿安置方案,其实都是针对基础设施、改善城市面貌、改变群众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文明建设等而进行征收农村宅基地而制定的。
惟有新城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是专项的、指定的、对应的,就是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工程征用集体宅基地唯一补偿安置方案!
在2013年10月开始,新城区政府开始成立指挥部并进行对京藏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程用地进行征用。
严格地讲,两份呼和浩特市市委的会议纪要是不能作为征地与实施绿化工程的支持性政策与文件精神,这个只是指导性的宏观意向。只有是市政府出台实施性文件才可以实施的。关于这个绿化项目征地是代征?是划拔用地?是城市建设用地?现在也没有明确。起步这个项目的实施,应该是市政府还没有把征用土地的手续办结,且宅基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也没有进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