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也没有保修单。随着电视购物的风生水起,因为电视购物导致的消费纠纷越来越多,消费者上当受骗也越来越频繁。
现如今,电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打开电视,频道转换间,铺天盖地的电视购物广告充斥着人们的视觉神经。各大卫视中电视购物的主持人以高分贝的声音、夸张的表情,以及极具蛊惑性的绝对语言,卖劲地推销着商品。
799元的玩具电脑
不久前,现居福建厦门的李先生在某卫视看到了一则电视购物广告,宣称为了扩大知名度,厂家低于成本价出售一款美国名牌笔记本电脑,只需要元,同时还赠送399元的大礼包。广告中着力宣传该产品的几大亮点:美国著名品牌;配置千元办公、娱乐软件;正版操作系统;内含无线网卡,上网不花一分钱;几千部电影免费看。
极具蛊惑性的语言让李先生怦然心动,于是在广告还没有播放完时,他就拨打了屏幕上的订购电话。几天后,这款“低于成本价”的笔记本寄到了李先生家。由于对电脑不是很精通,李先生只是看了一下外壳,发现没有问题便付款了。
但是试机时,问题就出来了:这款电脑没有品牌、型号,无线信号时有时无,有信号时其强度也极低,上网速度极慢,打开网页至少需要5分钟。而且,该电脑配置极低,市面上一般的笔记本起码都是1GB内存,160GB硬盘,这款笔记本则是64MB内存,512MB硬盘,“连歌曲都存不了几首,更别说什么电影、软件了,这简直就是个玩具电脑,比小孩子用的点读机都不如。”
在收到笔记本电脑的第二天,李先生拨打了当初的订购电话。对方一改当初的和气口吻,辩驳说:“我们广告说美国著名品牌,确实使用了美国的一个零件;Windows操作系统也是真的,只不过是低级的WindowsCE操作系统;无线网卡也送给您了,如果嫌信号差,您可以装宽带。另外像内存、硬盘之类的,您没问,我们的广告中也没承诺啊。”
面对振振有词的辩驳,李先生被对方说得哑口无言。因为既没有发票,也没有保修单,李先生只能自认倒霉,“就当自己花钱买个高级玩具,给外孙女留着玩吧。”
电视购物维权存四大难题
随着电视购物的风生水起,因为电视购物导致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消费者上当受骗也越来越频繁。
近年来,本刊接到的销售服务类投诉中,关于电视购物的投诉占很大一部分比重。
从目前来看,电视购物维权方面存在四大难题:
第一,缺乏购物凭证。电视购物由于没有发票及“三包”证明,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维权难度很大;第二,消费地域分散。由于电视购物大多在全国各地滚动播出,有许多省外客户,异地交易导致一些消费者发现问题投诉时,根本找不到卖家;第三,无强制性工商登记。由于电视购物商家是不固定的,不需要像现实中的商家一样进行工商登记,大多电视购物的运营商也不要求提供负责人的真实姓名,所以消协等部门很难受理主体不明的纠纷;第四,维权成本过高。许多电视购物,特别是异地消费,为了几百元或者几千元的物品,消费者耗费不起人力、物力、财力,只有选择“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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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四大揭秘
“电视购物的产品价格往往不会低于199元,这是电视购物产品的最低线,如果比这个价钱低,那电视购物就要赔本了。”据一位电视购物包装公司的工作人员魏某介绍,现阶段电视购物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1.商家夸大产品性能、效用,进行虚假宣传;2.炒作产品概念,使用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3.部分商家剥夺消费者的验货权,通过快递企业拒绝消费者当场验货,减轻自身的法律责任;4.部分商品无生产、经销企业的厂名、厂址,有的销售商不开具发票,为消费者日后维权设置障碍。
然而就是这些产品质量不好、厂家信誉不高、售后服务不保的“三不”产品,是如何取得消费者信任的呢?
“内容先策划,针对不同的受众设置不同的台词。”魏某说,“比如常见的减肥药广告,目标消费群体就是家庭妇女,那么在拍摄广告时,就要说‘想挽回老公的心么?’等,一下说中她们的心事,她们就会拨打订购热线。”
“其次是在介绍产品时,扬长避短。比如介绍上述笔记本电脑,只说正版Windows操作系统,无线网卡等,却不说它最关键的内存和硬盘,这才是一部电脑质量的衡量标准。”
“同时在展示产品效果时,多用电脑制作和合成,比如卖黄金手机,就打亮灯光,让其耀眼夺目;卖钻石手表,就用放大镜拍摄,小米粒大的钻石也可以星光璀璨;此外,像卖祛斑、美白产品时,都可以通过化妆来形成对比。”
此外,电视购物广告中,还要突出限购、库存告急等关键词,以加强消费者的购买欲。同时通过电脑转换400或开头的订购电话,查不到具体地址,一旦消费者投诉或要求退货,还可以设置为限制呼入,借以逃避责任。
总之,把货卖出去,把钱赚到手,是电视购物广告的最终目的。
电视台贪图暴利疑似帮凶
有电视购物圈子里的人称,没有几千万资产的人别玩电视购物,因为电视购物需要投入的宣传成本实际上相当高。据介绍,国内电视购物广告基本上被几家大的公司垄断,从原料采购到产品包装,乃至销售都由这几家公司一手策划。这些公司往往可以凭借一到两个产品就能得到巨额收入。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近700个二级城市有2000余家电视台,近1万个县城及城镇有1万家有线电视台。面对频频曝光,电视购物依然坚挺地出现在各卫视的荧幕上,这背后的原因就不言而喻了。
“中国有80%的电视产业资本来自于广告费。”魏某说,一般情况下,国内的一类卫视,如湖南、浙江、安徽等电视台,白天时段的电视购物收费能达到元/分钟,即使是午夜时段费用也要在1000元/分钟左右;三类卫视,如内蒙古、青海等电视台,白天的收费在元/分钟,午夜阶段能降到500元/分钟左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认为,电视台要靠广告养活,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电视购物的鱼龙混杂,而这些暴利实际上最终会转嫁给购物者。
据称,电视购物公司与生产企业一般会按事先的约定分成,业内的规则是生产企业最高只能拿到3成,因为一部分利润要作为回扣去运作电视台的广告部,以便下一次能拿到低价。事实上,电视购物企业每一年都会提前和电视台打好关系,优先将一年的广告时段以最便宜的价格整包下来。
相比之下,电视购物在发展较早的欧美国家早已司空见惯,并且比较规范。
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电视购物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一个重要渠道。仅美国有线电视网电视购物一年的销售额就达上百亿美元。
问题缘何屡禁不绝
在国外,电视购物已有近40年的历史,有着严格的操作规范和奖惩制度。
但是电视购物在中国,无疑是令大多数人疑虑的,在很多人眼里,电视购物就像个毒瘤,里面充斥着各式各样肮脏的把戏:虚假宣传、售后虚设、暴利敛财。
有人指出,电视购物问题多并非缘于无法可依,而是缘于执法不严。
著名评论员杨国栋指出:“要说广电总局对电视购物节目不重视,倒也真有点冤枉。
光为了规范电视购物节目和电视广告,广电总局就联合国家工商总局接连下了三次‘禁播令’。可遗憾的是,三次禁播令的效果都不是很明显,违规医疗保健广告和减肥类电视购物广告仍然不断见诸媒体。究其原因,就是这些‘禁播令’看似气势汹汹,其实是轻描淡写,对违规播放的广播电视媒体只是说了句‘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也只是说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但究竟如何处分,如何追究,不得而知,模棱两可。”
“因此,要禁止违规电视购物节目,只要相关部门能严格执行广告法就行了。
‘对利用广告为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仅此一项落实到位,估计各家电视台早急着自我整改了。”杨国栋说。
河南闫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也指出,电视购物涉及广电、工商等职能部门,“婆婆”多的后果往往就是谁都不管。而有些电视台的审核也过于简单,加之我国相关法律对电视购物类节目界定不清楚,导致电视购物问题多多,历经各项整治,硬是没整出个名堂,着实让社会各界失望。
“要从根本上解决电视购物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联合监管。更要对那些‘雷声大雨点小’、‘光说不练’的部门及其领导严肃处理,从源头上保护消费者权益。”闫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