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120i、125i、525Li、530Li、530Le车辆,共计79辆;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召回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MINI(迷你)Cooper Countryman车辆,共计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一侧或两侧头部安全气帘的气体发生器药剂可能在制造过程中受潮。可能导致在安全气帘起爆时气压过大,使得起爆装置同气体发生器壳体脱离,起爆装置可能弹射到乘客座舱内,致使乘客受伤;同时可能造成头部气帘无法正常充气,这增加了发生达到气囊展开条件的事故时驾乘人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根据车辆上缺陷头部气帘的安装位置,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左/右其中一侧或同时更换左右两侧头部气帘,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