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比德文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期间制造的TDT1215Z型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25件。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消费者手持金属物(如钥匙,铁丝等)误触电动自行车车身充电口正负极,导致与充电线路相连的蓄电池短路,存在手指被电灼伤的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产品,天津比德文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改进后的车身充电口零部件,赠送充电转换接头,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