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3月31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召回2015年2月11日至2016年10月18日期间生产的2016-2017年款进口捷豹XE系列汽车,共计6564辆;2015年6月10日至2016年7月12日期间生产的2016-2017年款进口捷豹XF系列汽车,共计3981辆;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0月21日期间生产的2017年款进口捷豹F-PACE系列汽车,共计9514辆。合计20059辆。
(二)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11月7日生产的部分2017年款国产捷豹XFL汽车,共计3448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驾驶席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驾驶席正面安全气囊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