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涉及哪些生产经营服务机构?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是一种针对缺陷产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即要求生产者依据法规的要求召回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产品,以消除缺陷产品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是产品生产者,并涉及到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
汽车产品生产者: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制造、组装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以及将制造、组装的汽车产品已经销售到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进口商视同为汽车产品制造商。汽车产品进口商指从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中国境内的企业。
汽车产品经营者:汽车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的统称。汽车产品销售商指销售汽车产品,并收取货款、开具发票的企业。汽车产品租赁商指提供汽车产品为他人使用,收取租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汽车产品修理商指为汽车产品提供维护、修理服务的企业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