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是否承担消除缺陷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消费者无需承担因消除缺陷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条例》规定,如果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应当进行召回,并且承担以下费用:
――消除缺陷的费用。包括修正或补充标识、修理、更换和退货的费用,应该由生产者承担。
――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费用。该费用是指当车辆不能安全行驶到召回维修地点,危险性很严重,需要拖车或运送所发生的费用。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者依照本条例召回缺陷汽车产品,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有其他民事责任(包括费用),生产者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