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品需要通过“CCC”认证吗?
汽车产品属我国强制性认证产品。该产品的销售,必须通过“CCC”认证:
――我国第一批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目录明确:第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第十三、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二)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第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三)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
――我国第四批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目录明确:第三、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我国第六批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目录明确:一、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二、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三、汽车行驶记录仪;四、车身反光标识;五、汽车制动软管;六、机动车后视镜;七、机动车喇叭;八、汽车油箱;九、门锁及门铰链;十、内饰材料;十一、座椅;十二、头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