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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意见》力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2017-02-09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李绥州    点击:

  最近几年,各地政府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积极性非常之高。各省、市都有比较典型的经验,甚至街道、乡镇一级也开始探索公共服务标准化。但是一直以来,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建设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的现象,明显的表现是行业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层次发展不平衡,并且没有形成标准体系。行业间甚至同一行业内部的标准之间,其术语、概念及管理体系互不衔接。标准的孤岛问题比较突出,没有形成标准化所应具有的影响力。

  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各省、市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缺乏顶层设计,缺乏标准体系发展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联动。广东省人民政府最近发布的《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2016】127号,下称<意见>)可谓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在此,我们从公共服务标准化的角度,谈谈对个人对《意见》的认识和建议。

  一、《意见》的总体特点

  一是从国家治理的高度为出发点进行设计,立意高远。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由此,在公共服务中,标准化技术和手段逐渐成为实现政府整体谋划、科学决策、系统监督和协同推进的重要机制,成为借助现代科技更好更体质服务人民的重要平台。大力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成为系统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清障助力的关键举措。为落实十八大精神,《意见》明确提出,“标准是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这样,《意见》赋予标准化工作一个崇高的使命和光荣的任务--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发挥基础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是以民生服务为重点,公共服务各领域全面覆盖。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意见》规定了信息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生产监管、职业健康防护、事故应急救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也规定了政务服务、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气象、地震、地理信息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

  《意见》所规定的公共服务的范围完整,全面覆盖了基础公共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服务等四种类型。

  三是对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设计思路清晰、措施配套。《意见》既有“标准化综合水平国内领先、迈入国际先进行列”的总体要求,也有“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加快先进标准体系建设、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等主要任务,更有作为重点工程的具体任务,以及配套的组织协调、经费保障、人才培养引进、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等保障措施。《意见》附件部分给出了“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了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重点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时间进度。

  由此,广东省的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体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闭环。

  二、《意见》的亮点

  其一,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建设和发展的大格局。《意见》提出,要“建立政府领导统筹、标准化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新的工作机制在保障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强调了“各部门分工协作”。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标准化新格局呼之欲出:标准化主管部门重点抓好“立项”、“编号、发布”一头一尾的工作,发挥好技术上的统领作用,而教育、医疗卫生、民政等职能部门则具体负责标准体系构建、标准内容结构的研究和标准的制修订等具体工作。这样,标准化主管部门不再“包打天下”,各职能部门由过去被动开展标准化工作转变为标准化工作的主体和责任人,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业务优势。

  不仅如此,《意见》还鼓励地级及以上城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订“适用于本市的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经济比较发达,而东西北地区则相对落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比较明显,建立全省统一适用的公共服务地方标准的难度自不必说。而今,《意见》

  明确了各市因地制宜的自主权,允许各地制订全省统一编号但仅适用于本地区的公共服务标准。

  可以预见的是,《意见》明确各部门、各地区在公共服务标准化中的职能、地位和作用,将极大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共同参与、众人拾柴的新格局。

  其二,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目标明确、重点任务明确、贯彻落实责任清晰。《意见》以附件的形式,明确了公共服务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各项重点任务。

  这些任务覆盖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重构、标准化技术改革、由重点工程分解出来的具体任务等;并且明确了具体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同时,《意见》还给出了具体的进度要求,主要任务要在2019年前完成。省质监、发改、财政、住建、交通、商务、教育、科技、民政、卫计、司法、农业、公安、文化体育、人社、国土资源、气象、地震、食药以及编制等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最后,回归标准的公益属性,保障标准作为公共资源的公开透明。社会公众既可以便捷获得有关标准,也可以很好地理解和应用标准。《意见》强调,要“建立标准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制修订过程信息,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标准和非涉密推荐性地方标准文本。支持社会各方面开展国内、国外标准翻译和标准解读工作,将供专业人士使用的标准转化为群众易看、易懂、易用的版本,普及标准化知识和标准规范的对象和内容,带动社会标准化意识普遍提升。贴近公众、下接地气无疑是《意见》另一大亮点。

  三、一点建议

  广东构建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新格局,本人作为标准化工作者队伍中的一员,在关心、关注并满怀希望的同时,为确保《意见》落地,达到其应有的效果,这里建议省里尽快以权威的形式发布《广东省公共服务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应基于《意见》所构建的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建设新格局进行设计,它应成为联结公共服务各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性规范。这个规范应明确各部门如何在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下,给出标准化工作从研究、制订路线图、立项、撰写、审查到发布实施、复审等业务的完整流程,保障公共服务各部门能够理出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头绪。

  制定这样一个管理办法是必要的,也是非常迫切的。用标准化技术改造传统的工作方法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尽管国际社会公共服务标准化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但对我们而言还是新生事物。各业务部门缺少相关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技术。有一个管理办法指导工作,可以保障效率和质量,可以避免少走弯路、不走弯路。这些年来,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浪费和低效率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

  这样一个管理办法应该由省级政府最权威的部门发布。公共服务标准化有其不同于一般工业和其他服务业标准化的特点,即它基本覆盖了一级政府所有的职能部门和所有服务职能,反映并代表着国家的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这里建议以省长令或省人民政府的名义发布。

  在这一点上,国内外都有先例。

  1993年,美国联邦政府的《设定顾客服务标准》(SettingCustomerServiceStandards)就是以总统行政命令(12862号)的形式发布的。国内四川省前几年也是以省长令的形式发布标准管理办法。

  作者: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广东省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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