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诚信经营承诺单位”
咨询电话:010-84649620
监督电话:010-84640506
邮箱:net@315online.com
1、加油站需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处于良好经营状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
3、具备基本质量、计量管理制度,并逐步健立健全质量、计量管理体系。
4、成品油进货渠道合法,质量达标。销售过程中能够做到计量准确、质量合格、价格规范。
5、近年来,在政府各类成品油抽查中,无质量、计量不合格的情况发生。
6、成品油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质量、计量检测。
7、加油站三年内没有因诚信服务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记录。
8、加油站没有被消费者频繁投诉诚信问题的记录。
9、加油站在中国质量万里行“诚信加油万里行”明察暗访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加油站名单。
10、建立退出机制。对不守信践诺的加油站及时清退,并在两年内不得再参加加油站诚信经营承诺活动。
一、不无证无照经营、不超范围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营,依法照章纳税;
三、保证所销售的成品油进货渠道合法,成品油质量达标;
四、拒绝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拒绝销售假冒伪劣成品油;
五、保证各项设施和站场环境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六、按规定使用加油机和税控装置;不擅自改动加油机;不利用其它手段克扣油量;不使用加油机以外的装置加油;
七、保证所销售的成品油价格合理,不欺骗消费者;
八、自觉接受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九、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