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的车市背后,汽车质量、服务问题依然严峻。记者日前从市消委会了解到,2009年全市汽车类投诉在30起左右,而今年刚到9月,我市汽车投诉数量已经直逼去年全年汽车投诉的总和。
纠纷频发 车主无奈之下选择投诉
今年初,车主梁先生在市区沙湾路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了一辆车。7月25日,车辆前挡风玻璃被小石块撞击开裂,梁先生将车送到该公司指定的维修站,进行了前挡风玻璃的更换,并得到了保险公司的合理赔付。
修车不到半月时间,梁先生发现爱车前挡风玻璃上的雨刮器多次“罢工”,再次送到该公司维修站检测,得到的答复是雨刮器马达电压不稳,造成短路并烧损了部分导电装置。梁先生告诉记者,他去过其他修理厂咨询,维修人员称雨刮器故障是拆装前挡风玻璃不当造成的。梁先生认为该公司应该为其更换损坏的零件,但该公司却以梁先生没有准时到该店进行保养为由拒绝,并要求他自行付款修理。最后,在市消委会的介入下,梁先生的权益才得以维护。
7月28日,车主吴先生驾车起步时,撞上路边一根石柱,致使车前杠和水箱撞伤。事故发生后,吴先生于7月30日到该品牌汽车指定维修站进行维修。几天后,吴先生去提车,却发现新换的水箱下横梁与原车配件不一样,质地、做工非常差,下横梁两边的螺丝也没有安装。更大的问题在于,维修之后,吴先生开车时感觉车噪变大,排挡杆抖动剧烈。对此,该品牌汽车销售店表示,可以免费赠送吴先生一次保养。吴先生对车商这种以次充好蒙骗消费者的行为极为不满,直接向市消委会就此事进行了投诉。
类似的消费投诉不胜枚举,据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刚到9月,我市汽车投诉数量已经直逼去年全年汽车投诉的总和,主要集中在汽车主要部件、零配件存在质量问题,汽车没有合格证导致无法上牌,以及维修不当造成汽车损坏等方面。
举证难 消费者处于弱势
举证难,是困扰汽车消费维权的重要因素。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在遇到汽车质量问题时,需要自行寻找证据,但举证涉及技术鉴定问题。汽车是复杂的机械品,故障是因车主使用不当造成的,还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这需要专门的汽车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但雅安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出现故障后,一般是汽车厂商自己检测,这种汽车厂商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现象,造成消费者处于完全的弱势。
市消委会提供的汽车消费投诉列表显示,变速箱异响、排挡杆抖动剧烈、怠速不稳等问题是投诉焦点。由于无法分清是使用不当还是汽车自身部件存在缺陷,车主投诉无门,只能自己掏钱维修。同时,汽修厂只修不换、对汽车故障敷衍塞责也被广大车主所诟病。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在汽车故障得到协商解决前,一定要避免维修人员故意破坏证据,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记得索取相关票据,一张看上去似乎用处不大的票据,在维权时往往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
法规缺失 让维权陷入尴尬
市消委会认为,汽车消费之所以维权难,与汽车领域至今没有出台“三包”规定有关。在这种背景下,面对各种各样的汽车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如果汽车“三包”规定能够早日出台,汽车召回制度能够更加完善,车主们在维权上遇到的种种困难就会迎刃而解。
汽车作为一种商品,包修、包换、包退是消费者应享受的权利。汽车“三包”涉及消费者、经销商和厂家三方利益,一旦实施,消费者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因此,在“三包”与否的博弈中,汽车经销商和生产商显得不那么积极。
自2004年12月30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就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但时至今日,汽车“三包”仍然只是一个“传说”。由于相关法规不够完善,消费者提出退车、换车等要求时,厂家和经销商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只管修,不包换,不包退。”难怪有消费者直呼:“买车不难,换车、退车却是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