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规定要求,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而的哥服务规范更是提出了别吃带异味的食物,对此有出租车司机提出自己的疑惑,是不是以后吃饭不能吃大蒜了?
要求
乘客上车前不得询问目的地
新《规范》要求,乘客上车前,出租车司机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对于这一条规定,不少市民都觉得可以方便他们辨别出租车司机是不是拒载。市民李玉琳说,她有两次打车经历让人觉得很生气,司机停下来问她去哪里,她回答以后,对方要么说车子加气不顺路,或是说要交班了,她觉得司机的这种行为就是挑客和拒载,可想到对方的理由也充分,也拿司机没办法。今后新《规范》实施后,如果有出租车停下来,她可以先上车,再告诉司机目的地,如果司机不去就属于拒载。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新修订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实施后,对司机拒载行为有明确规定,在允许上客路段乘客招停后不载客,将对司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五至十日或者对其从业资格延期注册。
疑惑
忌食异味食物 今后不能吃大蒜?
新《规范》要求的哥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提倡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服务用语,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
对于这一规定,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4名出租车司机,他们表示,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平时吃东西都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吃,他们也不知道什么食物是属于有异味的。“今后开车可以吃大蒜吗?”的哥刘师傅说,他们昨天也在和很多同行探讨这个问题,如果不允许吃有异味的食物,他们会有些不习惯,比如平时吃的菜里面基本上有大蒜,这个算不算是有异味的食物,如果这个也算,因此被乘客投诉罚款,就有点不划算。
在《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规定,这一新规对的哥服务提出了新要求,业内人士表示,不吃有异味的食物,是希望的哥提高自己的服务要求,提升行业形象,并没有提出具体处罚意见。
处理
接到乘客投诉应在24小时内处理
根据新《规范》内容,出租车企业经营者要为车辆和乘客购买相应保险,建立乘客失物登记、保管、查找制度,乘客失物查询,需在72小时内答复。接到乘客投诉,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为防止黑出租,标准规定,正规出租车计价器要安装在方便乘客查看的地方,不得私自改装、调整,安全防范设施应具备防劫防盗功能,鼓励与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联动,车内要无杂物、异味。
在交通集散地、公共场所服务地设置出租车站点,在商业、医院、活动中心、密集居民社区内宜设直列式或港湾式、岛式的乘客候车站台,不得擅自关闭服务站点或改变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