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污染天,10年后中国不再有
昨天,被称为“史上最严”大气污染治理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国十条”)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同日,北京市也发布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下称“清洁空气计划”)。“大气国十条”中明确,用5年时间,达到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用10年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
治理具体指标明确降PM2.5
“大气国十条”明确了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为此,“大气国十条”分别就减少多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等10个大方面,35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以保障任务的完成。
昨天,针对“大气国十条”中关注度较高的10项具体措施,结合北京“清洁空气计划”,京华时报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先良、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等专家做出详细解读。
直接上牌鼓励买新能源车
◎原文摘要: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北京行动
新能源车政策仍未知
北京“清洁空气计划”要求,市科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鼓励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继续抓好公交、环卫等行业及政府机关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加快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2017年底,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力争达到20万辆。2017年底将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内,制定更为严格的小客车新增数量控制措施,研究出台小客车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措施等等。
据了解,北京市科委原计划去年年底出台的“北京市有关私人购买纯电动车小客车管理办法”至今仍未发布。在此前的征求社会意见草案中,规定私人购买电动汽车可享受不摇号、政府补贴等优惠。但在今年6月,市交通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市民购买电动汽车仍需摇号,专家称主要考虑到交通压力。但无论市科委和交通委怎么表态,最终方案仍未发布,购买清洁能源汽车是否需要“百里挑一”仍是个未知数。
治污同时要考虑交通承载量
柴发合表示,鼓励清洁能源车的使用是治理大气污染非常重要的措施之一,北京计划5年内新增20万辆清洁能源车,可以试想如果这20万辆是普通国五标准小轿车,排放量会怎样。但是其再重要,也只是措施之一,必须和其它的措施放到一起才能发挥最好的作用。
对于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超大型城市而言,都已经开始了机动车购买限制,如果清洁能源车可以不用摇号就能直接上牌,吸引力无疑非常大,但是如果过多的人选择了清洁能源车,交通拥堵又成了问题,堵在路上的汽油车排放量可能更高,所以这应该同时考虑,既要考虑鼓励清洁能源车,也要考虑交通承载量,同时兼顾市民的出行需求,这个在政策深度上要多研究。
2017年全国用国五燃油
◎原文摘要:提升燃油品质。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北京行动
2016年力争实现京6排放按照“清洁空气计划”部署,2013年,北京新增的轻型汽油车和新增的公交、环卫等柴油车实施京5排放标准,同时示范运营达到京6排放标准的公交车辆,开展前期准备。
2014年底,新增重型柴油车全部实施京5排放标准,其中市域内使用的重型柴油车必须安装颗粒捕集器。
2016年,力争实施京6排放标准,并同步供应符合标准的油品。
◎专家解读
成本增长不应消费者一方承担
柴发合表示,详细规定油品更新换代时间表,说明现行的国四、国五标准已起到效果并得到了认可。分不同阶段进行也有可操作性,考虑到了社会不同方面的改造过程。
从油品使用上来看,北京一直领先于国家要求,目前北京也是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国五标准的城市。
提高机动车燃油品质后,势必增加使用成本。柴发合认为,无论油品质量多高,机动车本身就是污染,车主应该承担机动车的环保成本。当然,增长的成本不应由消费者一方承担,要企业、国家、消费者共同承担比较合理。
2017年全国淘汰黄标车
◎原文摘要: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北京行动
提前两年淘汰所有黄标车
按照“清洁空气计划”部署,今年,北京将制定出台新增和更新汽油出租车强制报废标准和配套政策措施。到2015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通过经济鼓励等措施,推动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鼓励更换混合动力汽车和小排量客车,到2017年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100万辆。同时,今年,新增非道路动力机械必须达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2015年1月起,新增非道路动力机械必须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非道路动力机械,依法禁止在京销售和使用。
◎专家解读
黄标车排放28倍于欧Ⅳ轿车
据统计,截至去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亿辆,排放氮氧化物640万吨,约占全部排量的30%。这其中,约占机动车总保有量的1500万辆黄标车,却排放了60%以上的氮氧化物。
柴发合介绍,在相同速度相同距离的情况下,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是一辆欧四轿车的28倍,所以在机动车保有量不得不增加的情况下,淘汰黄标车对大气污染的控制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柴发合建议在北京对这些机械工程车辆实行认可认证制度,所有在京、进京的工程机械车辆都必须达到环保标准才可以在北京作业,他认为这个操作起来比较容易,可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