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潍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至今,初见成效。目前已转让和报废公务用车152辆,改革单位的交通费也比原来降低三分之一以上。
针对公车使用中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率、浪费大等问题,2011年起,潍坊按照积极稳妥、稳步推进的原则,启动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据了解,改革前,由于没有建立正常的公务用车更新报废制度,许多公务用车超期服役、带病运行,既影响了行车安全,又增加了运行成本,加大了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随着报废制度的落实,公车存量持续减少,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机关节能。
改革实施以来,已转让和报废公务用车152辆。同时由于实行交通费总量控制,即交通费按车辆编制核定,专款专用,减少了交通费挤占其他公用经费的现象,交通费实际支出大幅降低。经了解,改革后各部门单位交通费至少比原来降低三分之一。同时,大部分部门单位采取存量公务用车与交通费补偿相结合的改革模式,除保留基本公务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逐步拍卖、报废,司机转岗、辞退,人工费用明显减少。
记者获悉,为避免“一刀切”的改革模式,潍坊探索建立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更新报废、经费总量控制、部门自主改革”的模式。
潍坊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规定,在经费总量控制范围内,部门各种管理改革方式都可以试、可以用,有充分的自主权。交通费按编制核定,建立台账并实行专账管理,不得超支,不得占用其他公用经费。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在交通费总额内,选择保障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补助等多种改革模式。该项规定,既建立了公车存量持续减少的长效机制,又允许存量公车有条件保留,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改革的阻力。此外,培育主要面向公务交通市场需要的市场主体。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了两家公务用车租赁公司。各部门在重大活动时,可向这两家租赁公司购买服务。
日后,随着改革的持续和深入,存量公车将大幅快速减少。按要求,各单位除保留1-2辆基本公务用车和防汛、救灾等特殊业务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条件全部报废,报废后不再更新。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对公车私用等现象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