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规划》指出,将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每千瓦时煤电二氧化硫排放下降到1.5克,氮氧化物排放下降到1.5克,能源开发利用产生的细颗粒物(PM2.5)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
其中,《规划》单列章节提出推动能源供应方式变革,建设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
加强供能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撑,促进交通燃料清洁化替代,降低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结合充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天然气(CNG/LNG)等新能源汽车发展,在北京、上海、重庆等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配套建设充电桩、充(换)电站、天然气加注站等服务网点。着力研发高性能动力电池和储能设施,建立新能源汽车供能装备制造、认证、检测以及配套标准体系。到2015年,形成5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