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中,河北省确定3年内形成5000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培育3至5家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纯电动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生产骨干企业,到2020年形成10万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
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存在着行业规模偏小、技术水平较低、缺乏骨干企业等问题,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为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该省将重点打造保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石家庄电动汽车、邢台电动汽车、唐山曹妃甸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衡水电动汽车核心部件、邯郸动力电池六大产业基地,并以唐山市为重点,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为逐步扩展到其他条件成熟的设区市创造条件。
新能源汽车项目将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在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上给予倾斜,各级政府要在产业发展初期投入引导资金,鼓励成立充换电企业,建立分时段充电定价机制,实现充换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市场化、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