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止销售注册非“京V”轻型汽油车 新标准单车氮氧化物排放下降43%
北京市1日开始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当日起,北京市环保局对新车是否符合“京V”标准进行严格执法,重点对检测场、新车销售4S店进行现场检查。据介绍,新标准可使单车氮氧化物排放下降43%。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规划要求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2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执行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对于汽车企业,不再受理其申请不符合“京V”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型环保目录;对新增公交、环卫用途的重型柴油车,停止在京销售和注册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的车辆。3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北京市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
据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介绍,为确保新车稳定达标,北京市环保局将进行环保达标车型目录审核;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在车辆登记注册前,依据环保合格车型目录检查并办理环保手续。
北京市环保局工程师艾毅说,截至目前,北京市环保局已发布1520余种达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车型,覆盖高、中、低档车,基本满足不同层次车主的购车需求。
东风日产4S店、东风南方亮马专营店销售部经理苏静,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技术中心副主任李书利1日在接受采访时同时表示,实施“京V”标准不会导致销售价格上扬,尽管新标准下单车成本会上升1000元以上,厂家和专营店会承担这笔费用,不会转嫁给消费者。
据了解,凡在2013年3月1日之前(以购车正式发票为准)购买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的(最大总质量3.5吨以下),以及在2013年2月1日之前(以购车正式发票为准)购买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公交和环卫用途重型柴油车的,可继续办理环保手续。执行新标准的范围是市场销售新车和在京首次申领牌照的机动车,对在用车的使用没有提出限制条件。
为便于识别与区分、突显较好排放标准的车辆,北京市环保局将对符合第五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和纯电动车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内嵌电子芯片,使用六年更换一次,不用每次检测后更换。第五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环保检测周期为登记注册六年内每两年检测一次,六年后每年检测一次。纯电动车辆无需环保检测,每六年到检测场更换一次环保标志。
截至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520万辆,预计到2015年将达600万辆。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58%,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约占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的40%。上述两种物质通过化学反应也可形成PM2.5和臭氧污染,机动车排放形成的PM2.5约占PM2.5来源的22.2%。
据了解,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的“单车氮氧化物排放”均将下降43%左右。此外,由于同步供应第五阶段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北京市油品质量提升也有助于削减氮氧化物排放。经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试验表明,北京市汽油车使用新标准汽油后,氮氧化物减排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