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城区出租汽车违规现象突出,损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引起市民议论。记者2月28日从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及优质服务年活动会议获悉,3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不打表、拼客、拒载等违规行为,最高处2000元罚款,同时运管部门将建立出租车驾驶员黑名单,三次以上违规的,两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客运驾驶。
三次违规 两年内不得载客
“春节期间,出租车不打表的情况突出,不仅损害了乘客的利益,也影响了绵阳城市形象。”市运管处负责人介绍,近段时间,各大论坛和媒体反映绵阳出租车相关问题,引起市委、市政府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为规范城区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行业服务质量,维护绵阳科技城出租汽车行业良好窗口形象,从3月1日至5月31日,市运管处将严查城区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市联合执法大队将在城区火车站、百盛、南郊机场、万达广场、繁华商业城等重点区域设点,执法人员蹲点守候,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乘客举报投诉的,将立即跟进调查处理。
按照整治要求,对不打表、拼客、拒载等违规行为,我市将建立出租车驾驶员黑名单,三次以上违规的驾驶员,两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道路运输客运驾驶;对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一律按照规定,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按照考核办法给予驾驶员服务证扣10分处理,经营者、驾驶员带车学习1—7天。凡受到处罚的车辆,一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对经营者最高可处3000元罚款
“为了营造出租车行业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城区各出租汽车公司将分批次对在岗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出租车经营者,将处1000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市运管处负责人对此表示。
为规范出租车行业,提升驾驶员素质,从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市还将开展出租汽车优质服务年活动。活动期间,各出租汽车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GPS监控平台对所属车辆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组织实行继续教育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将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无故缺席或不参加培训的驾驶员,每缺席一次,将按照规定扣分,并责成驾驶员待岗重新学习。